主要領導: 處 長:張建華
主要職責: (1)組織擬訂文物和博物館立法規劃與年度立法計畫草案。 (2)組織文物和博物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規範性檔草案的起草、審核和呈報工作。 (3)指導地方文物普法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事項,負責審核、清理行政許可有關事項。 (4)承擔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5)參與全國人大、國務院有關法律法規的起草及徵求意見工作。 (6)參與制訂政府間文物保護協議及國際組織文物保護公約工作。 (7)負責局機關法律諮詢工作,審核相關法律文書。 (8)承辦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繫方式: 地址: 北京市朝陽門北大街10號 電話: (010)59881576 郵編: 100020 傳真: (010)5988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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