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函2010447
河南省文物局:
妳局《關於報批焦作市博物館元代及漢代彩繪陶器保護修複方案的請示》(豫文物[2010]82號)收悉。經研究,我局批復如下: 壹、原則同意所報方案。並提出以下意見: (壹)對擬修復文物做進一步詳細的分析檢測,並補充病害圖。 (二)應明確蒸餾水浸泡硬質粘接物和污垢的限定範圍。 二、請你局組織有關單位撰寫文物修復報告,建立詳細的文物保護修復技術檔案。於每年10月30日前向我局報送項目年度執行情況報告,並於項目結束後3個月內將文物修復報告報我局備案。 三、該項目預算控制數為80萬元。妳局可按照《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專項補助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申請補助經費。
國家文物局 二〇壹〇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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