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函2010448
湖南省文物局: 妳局《關於審定<長沙走馬樓西漢飽水簡牘保護修複方案>的請示》(湘文物報[2010]48號)收悉。經研究,我局批復如下: 壹、原則同意所報方案。 二、請你局組織有關單位對擬修復文物做進一步詳細的分析檢測,撰寫文物修復報告,建立詳細的文物保護修復技術檔案,於每年10月30日前向我局報送項目年度執行情況報告,並於項目結束後3個月內將文物修復報告報我局備案。 三、該項目預算控制數為65萬元。妳局可按照《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專項補助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申請補助經費。
國家文物局 二〇壹〇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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