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博函[2010]170
四川省文物局:妳局《四川省文物管理局關於報送<茂縣羌族博物館館藏青銅器文物保護修複方案>的請示》(川文物博[2009]24號)收悉。經我局研究,意見如下: 壹、所報方案需作進一步修改完善,主要包括: (壹)應按有關規定,針對擬修復文物的級別編制規範的保護修複方案,並履行報批手續。 (二)方案對擬修復文物的現狀調查、病害評估和分析檢測存在不足,提出的保護修復技術路線和修複方法針對性不強。 (三)應按照有關標準對文物病害進行圖示,繪製病害圖。 二、請你局加強對館藏文物保護修復的管理,組織有關單位對方案做修改完善,履行報批手續後實施。 國家文物局 二〇壹〇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