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博函[2009]837
妳院《關於申請建立水利遺產保護國家文物局重點科研基地的請示》(水科科技[2009]59號)收悉。經研究,現就有關意見復函如下: 壹、水利工程遺產是我國文化遺產的重要類型之一。現存的都江堰、靈渠、鄭國渠、大運河等一批舉世聞名的水利工程遺產,對我國古代乃至當今社會的繁榮、穩定以及文明進步提供了堅實的保障和可持續發展動力。近年來,在國家科技支撐計畫、大遺址保護、“指南針計畫”專項中,圍繞水利工程遺產的價值評估、規劃、保護、利用等方面,加強科學研究和新技術應用,開展了大量工作。為此,建設水利工程遺產保護科研基地,是完善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科技支撐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對我國水利工程遺產保護具有重要意義。 二、根據《文化遺產保護科學和技術發展“十一五”規劃》和《國家文物局重點科研基地管理辦法(試行)》,科研基地實行合理佈局、總量控制、定期評估、優勝劣汰的管理原則,至2010年,重點建設15家國家文物局重點科研基地。目前,按照依託單位申報、組織單位推薦、國家文物局認定的程式,已分3批設立了12家國家文物局重點科研基地。妳院申請建立水利工程遺產保護科研基地,列入“十一五”期間國家文物局重點科研基地申報名單,待我局組織科研基地遴選時,按有關程式認定。 請繼續發揮妳院科研優勢和專業隊伍力量,積極參與和大力支持我國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國家文物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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