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函[2009]1438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廳、文管會): 為加強可移動文物技術保護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規範技術保護設計工作,根據《可移動文物技術保護設計資質管理辦法(試行)》,我局對蘇州絲綢博物館等單位提交的可移動文物技術保護設計資質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核、評定。經研究,決定授予蘇州絲綢博物館、廣東省博物館甲級可移動文物技術保護設計資質,授予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乙級可移動文物技術保護設計資質,業務範圍詳見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蘇州絲綢博物館等3家單位可移動文物技術保護設計資質業務範圍壹覽表
國家文物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