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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指南針計畫”專項“中國古代建築與營造科學價值挖掘研究”試點專案申報工作的通知
[2009-10-27]

辦博函〔2009〕716號

各有關單位:
  “指南針計畫—中國古代發明創造的價值挖掘與展示”專項(以下簡稱“指南針計畫”)是《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國家文物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和《文化遺產保護科學和技術發展“十一五”規劃》確定的重點任務。為儘快全面實施“指南針計畫”,根據《文物保護科學和技術研究課題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我局決定開展“指南針計畫”專項“中國古代建築與營造科學價值挖掘研究”試點項目。該試點項目採取公開申報、專家評審、擇優委託的方式,確定項目承擔單位與專案負責人。現特公佈該試點項目申請指南(見附件1),請各有關單位按要求進行申報:
  壹、試點項目
  中國古代建築與營造科學價值挖掘研究
  二、申報要求
  (壹)專案申報單位應為具有相關工作經驗和基礎的文博單位、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具備開展研究所需的基礎條件,能夠有效組織必要的調查、科研與展示工作。
  (二)申報單位須設立單獨的項目專門財務帳戶,實行單獨管理,單獨核算,並保證配套資金到位。
  (三)專案負責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60歲以下,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具有較高的學術水準、優秀的科研業績和開拓創新能力,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無不良科研行為。專案負責人用於項目研究時間不少於本人工作時間的60%。
  (四)申報日期為2009年9月18日—10月9日。申報單位應按要求填寫專案申報書及預算書(見附件2)。
  (五)該項目國家文物局補助經費160萬元,鼓勵申報單位自籌經費予以配套。
  (六)申報時需提交書面申請材料壹式10份和電子文件。書面文件請採用A4紙印刷,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不採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
  三、申報受理及聯繫方式
  本次專案申報的具體工作由國家文物局科研課題管理辦公室負責。
  各申報單位務必於2009年10月9日16:00前將申報材料寄達國家文物局科研課題管理辦公室(電子文件發送到ktb@sach.gov.cn),逾期不予受理。
  聯繫人:劉剛  程新華
  聯繫電話:010—84642070  84631969(傳真)
  報送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東路高原街甲2號文博大廈1314室,國家文物局科研課題管理辦公室收。
  郵  編:100029
  電子郵件:ktb@sach.gov.cn
 
  附件:1.“中國古代建築與營造科學價值挖掘研究”試點項目申請指南
          2.“指南針計畫”專項申報書

 

                               國家文物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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