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許可〔2010〕78號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三局: 妳局《關於請協助拍攝國家形象宣傳片的函》(國新辦三局發函〔2010〕80號)收悉。經研究,我局同意“國家形象宣傳片”攝製組於2010年8月拍攝北京故宮、天壇、頤和園、皇城牆遺址有關鏡頭。具體拍攝內容及拍攝方式等事宜請與當地文物部門協商確定。在拍攝過程中,請該攝製組嚴格服從文物管理人員安排,務必確保文物安全。
國家文物局 二○壹○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