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政務公開
政務資訊:領導講話 | 通知公告 | 政策法規 | 政策解讀   服務信息:辦事指南 | 資料下載 | 資料信息 | 文博鏈結 | 新聞速遞
互動交流:局長信箱 | 網上調查 | 線上訪談 | 留 言 板 司局子站:預算財務 | 考古發掘 | 科技平臺 | 執法督查 | 黨建工作
首頁 > 政務資訊 > 通知公告 > 詳細資訊
   [高級搜索]
關於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0-08-09]

文物督函〔2010〕7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廳、文管會):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0〕21號),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並提出如下要求:

  壹、提高認識、高度重視。當前全國正值主汛期,部分地區地質災害頻發,已經給壹些文物保護單位造成較大損失。各級文物行政部門、文博單位要充分認識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形勢的嚴峻性,按照國務院和各級政府的部署,切實增強減災防災意識,分解、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二、加強預防、細化措施。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繫溝通,及時掌握本地區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情況,有針對性的組織制定防災措施和預案,加強培訓演練,加強巡查。各文博單位要全面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對重點地區、重點部位要實施24小時不間斷監測。

  三、妥善應對,及時上報。各地壹旦發生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文物損毀事件,要妥善處置,及時上報。如因洪澇等災害引發文物災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並按照國家文物局《關於建立汛期文物災情信息報告制度的緊急通知》(文物督函〔2010〕587號)等有關規定要求,啟動相關報告程式。

  特此通知。
 
  附件: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國家文物局
                            二○壹○年七月二十八日
 


版權所有© 國家文物局   京ICP備05069028號
網站管理:中國文物資訊諮詢中心 聯繫電話:86-10-8463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