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辦發[2010]12號
機關各部門: 《國家文物局2010年重點工作計畫》經國家文物局2010年2月23日第2次局務會議審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國家文物局 二○壹○年二月二十三日
國家文物局2010年重點工作計畫
2010年是全面落實文物事業“十一五”規劃各項重點任務以及科學編制“十二五”文化遺產事業發展規劃的重要壹年,也是實現《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提出的“初步建立比較完備的文化遺產保護制度,文化遺產保護狀況得到明顯改善”這個新時期文化遺產保護第一個階段性目標的最後壹年。全國文物系統要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穩步推進各項重點工作,全面實現“十一五”時期文化遺產事業發展目標。 壹、認真開展文物事業發展戰略研究,做好“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 1.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開展涉及全局性、戰略性重大問題的研究,從解決文化遺產保護突出矛盾和問題入手,明確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的思路,提出相應措施。編制文化遺產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努力爭取壹批重大專案納入各級政府的“十二五”規劃。 2.組織編制文化遺產保護經費“十二五”規劃及項目庫。研究制定大遺址保護、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水下文物保護、國家寶藏工程、紅色旅遊、文物保護裝備“十二五”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建議。 3.認真做好社會公眾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狀況研究工作,做好人口較少民族文化遺產保護調研和世界文化遺產管理體制調研工作。 二、切實把基礎工作提高到戰略地位,提高文化遺產事業的持續發展能力 4.進一步加強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特別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工作。結合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深入開展,研究提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要求。 5.2010年底前完成文物調查及資料庫管理系統建設項目的綜合評估和總結,實現基本廓清全國館藏文物家底的預期目標。 6.進一步加強對專項資金的檢查力度,促進文物保護項目的規範管理,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實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和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評審 7.扎實推進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2010年底完成省級整體驗收工作。 8.做好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評審工作,2010年底形成上報國務院的推薦名單。 四、積極推進文物立法工作,加強文物執法督察和安全機制建設 9.編制“十二五”立法規劃。開展“《文物保護法》實施情況調研”和“《文物認定管理暫行辦法》實施情況調研”。 10.重點推動《博物館條例》的立法工作。起草《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條例》、《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管理辦法》、《流失境外文物追索管理辦法》、《文物建築保護工程報告編寫出版管理辦法》、《文物建築保護工程報告編寫出版要求》。配合有關部門積極推動我國加入《水下遺產保護公約》和《武裝衝突下保護文化遺產公約第二議定書》工作。 11.開展2010年度行政執法專項督察工作。督察督辦查處文物違法大案要案。與公安部聯合開展“全國文物單位消防安全大檢查”。開展“全國文物安全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相關工作。制定《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與巡查工作規程》、《文物違法案件和安全事故核查、處理工作程式》、《文物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則》。修訂《文物行政處罰程式暫行規定》、《文物系統博物館安全防範工程設計規範》(GB/T16571-1996)。 12.聯合公安部規範文物系統一級風險單位安全技術防範工程設計方案審批和工程驗收工作。加強對各省文物安防工程方案審批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工作效率。聯合公安部組織開展文物系統第四批壹級風險單位核定、公佈工作。繼續推進地方各級文物行政執法機構、隊伍建設,開展文物行政執法和文物安全培訓工作。 五、穩步推進重大文物保護工程和考古工作,進一步加強世界遺產的申報和管理 13.穩步推進汶川地震災後文化遺產搶救保護工作,加強對災後文物搶救保護工程的監督和指導,確保工程品質。結合災後文化遺產搶救保護工程的開展,繼續加強對藏羌民族文化遺產的保護。 14.繼續推進西藏“十一五”重點文物保護工程、山西南部早期建築保護工程、涉臺文物保護工程等重點文物保護工程的實施,加強紅色旅遊中的文物保護工作,積極推動湘鄂贛三省革命文物保護試點工作。 15.進一步完善文物保護工程資質體系建設,重點加強個人資質的培訓與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文物建築保護工程報告編寫出版管理辦法》、《文物建築保護工程報告編寫出版要求》,採取切實措施全面推動工程報告編寫出版工作。 16.組織召開2010年度中國文化遺產保護無錫論壇。 17.繼續組織、協調做好南水北調、西氣東輸二線等大型建設工程中的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做好重要考古調查和發掘項目的指導、檢查工作。繼續推進考古報告整理出版工作。繼續開展全國水下文物普查和重點調查工作,做好“南澳I號”等古沉船的考古和文物保護工作。繼續做好絲綢之路(新疆段)、西安片區、洛陽片區、牛河梁、良渚等重點大遺址保護和展示項目。開展重要大遺址衛星遙感技術動態監測。公佈第一批國家考古遺址公園。 18.加強規範世界文化遺產申報項目審核和預備名單管理工作,制訂《世界文化遺產申報項目審核管理辦法》和《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管理辦法》,啟動《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重設工作。加強世界文化遺產監測巡視工作,召開世界文化遺產監測工作會議。 19.做好登封“天地之中”歷史建築群、杭州西湖文化景觀專案申報世界遺產工作。基本完成絲綢之路、哈尼梯田、元上都等項目各項申報準備工作。完成大運河遺產保護地市級和省級保護規劃的審批工作,基本完成全段保護規劃編制和國保單位、世界遺產申報點段遴選工作。 20.繼續推進長城保護工程。建立長城資源調查資訊系統,基本完成明長城資源調查數據整合、檔案建設和調查報告編寫工作。編制省級長城保護規劃,確定長城保護管理要求和重點段落,實施長城搶險加固項目。 六、深化博物館免費開放工作,進一步加強社會文物的管理 21.加強博物館發展戰略研究和調研,組織編制《中國博物館事業發展綱要(2011—2015年)》。聯合財政部等部門開展專題調研,健全和完善免費開放管理制度,深化博物館免費開放。召開全國博物館工作會議。 22.制定《中央地方共建國家級博物館管理辦法》、《中央地方共建國家級博物館運行評估辦法》,加強對中央地方共建國家級博物館的指導和管理。 23.以開展國家一級博物館年度運行評估為重點,完善博物館品質評價制度體系建設。做好出入境文物展覽的審批、管理工作。 24.開展文物拍賣許可證年審和第三批申報增加第一類文物拍賣經營資質的集中審批工作。開展文物拍賣專業人員資格認定管理試點推廣工作。開展全國文物流通管理問題調研;加強對邊疆省區新設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的設立指導和專業人員培訓工作。制定《文物進出境責任鑒定員管理辦法》和《中國瀕危文物紅色目錄》。完成文物進出境審核資訊管理系統項目開發和啟動試點工作。 七、進一步加大文化遺產保護科技工作力度,做好教育培訓工作 25.組織編制《文化遺產保護科學和技術“十二五”發展規劃》,凝練重大科技專項。召開全國文物科技工作會議。積極探索文化遺產保護領域創新聯盟的體制研究和建設。參與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工程,完成文物保護標準化體系框架的編制。做好《中華文明探源及其相關文物保護技術研究》項目的組織管理,配合科技部完成國家科技支撐計畫重點專案的結項驗收工作。做好“指南針計畫”主體類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啟動可移動文物保護修復資格認定的調研工作。完成“基於泛在網路理念的文化遺產資訊化建設可行性研究”科研課題的結項驗收工作。 26.配合全局重點工作舉辦各類專題培訓班。繼續實施館藏文物保護與修復中長期培訓計畫和博物館專業人員文物鑒定中長期培訓計畫。基本完成地市文博管理幹部培訓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管理機構負責人培訓。加強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管理工作。 八、積極推動對外交流與合作,深入開展文化遺產宣傳工作 27.進一步推動政府間文化遺產保護協定的簽署。做好在義大利“中國文化年”期間舉辦《秦漢-羅馬文明展》等重大對外文化活動。繼續深入推進對台交流與合作,抓好《西藏文物展》的指導、協調工作;辦好“海峽兩岸第2屆文化遺產保護與研究論壇”。組織實施援助柬埔寨吳哥窟二期工程。 28.積極指導並協調2010年國際博協大會的籌備和承辦工作。 29.組織2010年國際古跡遺址日、國際博物館日和中國文化遺產日宣傳活動,辦好文化遺產日主場城市活動,完善主場城市申辦機制。做好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的新聞發佈和宣傳。積極與電視媒體合作拍攝反映我局2010年年度工作成果的專題片。 九、加強機關和事業單位建設 30.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貫徹落實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四、五次全體會議精神,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啟動局系統黨員輪訓工作。 31.發揮電子政務管理辦公室的作用,繼續推動並完善辦公自動化OA系統改造工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和保密管理工作。 32.加強規範財務收支管理,督促預算執行。堅持預算執行通報制度,形成財務監管、督促預算執行的長效機制。對項目支出進行規範管理。繼續做好財務管理系統的應用工作。配合做好國家審計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積極開展部門預算執行的內部績效審計。 33.推動文物出版社轉制工作。深化直屬事業單位人事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加強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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