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普查函〔2009〕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廳、文管會),文物普查辦公室: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第二次(擴大)會議精神,全面落實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辦公室主任工作會議的要求,客觀掌握各地區2008年度文物普查工作進度,現將《2008年度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度匯總表》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填報省、地、縣三級行政區域的普查進度(本次匯總截至時間點為2008年12月31日),於2009年1月19日(星期一)前將紙制與電子文檔報送到國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辦公室。數據填報應客觀、準確、翔實,不得虛報、瞞報、漏報、遲報。紙制文檔需加蓋省級文物局(文化廳、文管會)印章。
單位名稱:國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辦公室
單位位址:北京市朝陽區高原街甲2號文博大廈1305室
郵遞區號:100029 聯繫電話:(010)84662691、84626631(傳真)
電子郵箱:puchaban@sach.gov.cn
聯 系 人:姚丞、鄧超
特此通知。
附件:1.2008年度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度匯總表(表樣) 2.《2008年度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度匯總表》填報說明
國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辦公室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代章) 二○○九年壹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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