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館藏壹般文物資訊採集工作2010年全面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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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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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夯實湖北省文物信息化工作基礎,促進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可持續健康發展,2010年元旦前夕,湖北省文物局向全省各市州文化(物)局及省直文博單位適時下發了《關於開展館藏壹般文物資訊採集工作的通知》(鄂文物綜[2009]173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在2009年已完成三級以上珍貴文物資訊採集工作的基礎上,2010年進一步加強組織,高度重視全省“文物調查及資料庫管理系統建設”項目工作,根據省文物局制定的《湖北省“文物調查及資料庫管理系統建設”項目館藏壹般文物資訊採集工作方案》要求,全面開展館藏壹般文物資訊採集工作,以充實和完善全省館藏文物資料庫系統。 該《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單位壹要加強組織領導,積極開展壹般文物的資訊採集工作。特別是館藏壹般文物數量較大的單位,必須組織專班,集中力量,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二要注重信息品質。必須堅決防止和杜絕片面追求進度,而忽視文物信息品質的傾向和做法。三要強調文物安全。要嚴格執行文物資訊採集相關的規章制度,精心設計採集工作流程,採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杜絕文物藏品(信息)損壞、混淆和遺失等意外事故發生。四要爭取財政支持。要積極主動與當地財政部門聯繫溝通,逐步將項目採集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努力改善工作環境和條件,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五要加強人員培訓。專案實施過程中,通過多種形式的業務培訓,説明業務人員進一步掌握文物採集工作的技能與操作規範,以提高隊伍專業水準。 湖北省於2005年5月被國家文物局、財政部確定為全國第二批“文物調查及資料庫管理系統建設”項目試點省份。2009年8月,全省館藏三級以上珍貴文物資訊採集工作基本完成後,湖北省文物局向國家文物局、中國文物資訊諮詢中心提交了《湖北省“文物調查及資料庫管理系統建設”試點項目結項報告》,項目工作順利實現了“試點階段”向“常規階段”的轉變。項目進入“常規階段”後,2010年全省項目工作內容將按照《通知》的部署和要求,主要圍繞“結項轉段,擴大採集”進行,即明確項目試點階段結束,並全面組織開展新一輪館藏壹般文物資訊採集,其工作模式、原則、標準等各方面均按日常基礎性工作階段要求制定和實施。(湖北省文物局 張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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