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文物普查野外調查工作進入尾聲,對野外登記資料的錄入與審核也全面展開。近日浙江省江山市普查辦制定電子錄入資料的審核細則,以規範審核工作。審核細則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要求:
壹、野外記錄手查冊查漏補缺。主要檢查野外記錄手冊登錄要素是否齊全、平面圖繪圖紙有無貼入手冊中、標本是否登記並按規定存放。要求逐本檢查,並將存在問題記錄下來,檢查完成後需要到現場採集的內容集中時間再進行補充。
二、電子文檔錄入後審核檢查。重點審核是否符合著錄說明要求,定名是否規範、斷代是否準確、簡介是否全面(沿革、形態、價值)、語句是否通順規範、單體數量名稱是否與簡介和平面圖相符、位置圖示注有無突出本文物點、標本登記是否規範、照片導入數量與內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各類型數據的對應檢查。主要檢查“四符合”,即野外記錄本、電子文本錄入、匯總表格、照片四部分數據文物點數量、名稱和內容要相符。
江山市普查辦自野外調查工作開展以就高度重視電子文檔錄入工作,堅持壹邊普查壹邊錄入,目前已完成90%的資料錄入,預計8月底能全部完成錄入工作。(浙江文物網 周曉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