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浙江省文物監察總隊承辦的全省文物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於2009年12月1日在杭舉行。浙江省文物局副局長陶月彪到會並通報了今年10月浙江省政府批准公佈的浙江省文物局 “三定”方案(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基本情況,省文物局的職責調整中重點加強了文物安全、執法督察的職責,這充分體現了浙江省委、省政府對文物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力度,文物安全執法工作任重而道遠。因此,陶月彪副局長要求大家要利用好寶貴的培訓時間,認真聽課,豐富知識,進而切實提高履行職責的能力與實際工作的水準。
浙江省文物監察總隊書記、副隊長侯小玉結合即將開展的文物執法巡查檔案建立工作專門講解了《文物執法巡查檔案的製作與要求》。近年來,浙江省文物執法巡查廣泛開展,成效顯著,但在一些地區還存在巡查留有死角,記錄尚不規範,發現問題不能及時處理等情況。為改變這一狀況,省文物監察總隊除了繼續加強對各地執法巡查的督察,還將通過建立文物執法巡查記錄檔案來進一步規範各地的巡查工作,加強對各地開展執法巡查工作的監督與檢查。文物執法巡查檔案中的巡查記錄格式文本統一了巡查內容和評查標準,明確了巡查重點與方式;要求收集的資料系統、充實,圖片、公文等可作行政處罰的證據資料,因此在規格與內容上都有嚴格的規定;對在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依法做出處理意見並作好情況記錄。因此,建立文物執法巡查檔案不僅僅是進一步規範了文物執法巡查工作,還使執法巡查的作用與效率得以充分體現,同時對提高執法人員的文物執法水準和業務知識也有很大的推動作用。省法制辦曹水萍處長應邀就我省行政處罰案卷評審中發現的問題,詳細講述了製作規範性文書、嚴格辦案程式的規定,還就引用法律條款、加強文書說理性表述、糾正告知類文書的常見問題等提出了要求。
全省各地約150人參加本次培訓。浙江省文物監察總隊隊長呂可平主持會議。(浙江省文物監察總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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