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浙江省杭州市大運河(余杭段)綜保工程文物保護培訓會在塘棲召開。會議由余杭區文廣新局副局長章桂娣主持,杭州市園林文物監察支隊、塘棲鎮、區文物監察大隊、余杭博物館、運河綜合保護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等單位領導,以及運河綜保工程相關施工單位、管理單位負責人22余人參加了此次培訓會。
區文物監察大隊孫榮水隊長認為,塘棲歷史悠久,文物資源豐富,前期運河綜合保護開發建設過程中就發掘出了壹些古錢幣和碎瓷片,但部分施工人員文保意識不強,沒有及時上報有關部門,更有不法商人假機在工地附近設攤兜售假文物,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對此,區文物監察大隊、公安部門、當地政府在運河綜保工程沿線開展了巡查執法,並就出土文物保護工作達成壹致意見,通過召開會議、進行培訓、加強宣傳、開展巡查等手段使運河綜保和文物保護相協調。 塘棲鎮俞建新鎮長認為“繁榮運河水鄉文化、復興塘棲千年古鎮”體現了政府對文化傳承的重視、對歷史遺產的保護。在運河綜保進程中,要正確處理過程推進與文物保護的關係。即使再微小的歷史物品,都是文化的組成部分。各施工單位壹定要加強法律意識,將文物保護工作落到實處。
杭州市園林文物監察支隊胡利紅隊長對運河綜保工程施工方和管理方負責人進行了法律法規培訓。培訓從什麽是文物和地下文物、建設工程發現文物的規定與處理、發現文物後的責任與常見違法行為等方面,深入淺出地解析了文物保護和文物違法行為追究的相關內容。
運河綜合保護開發建設有限公司鄭妙元總經理代表運河綜保工程的施工方和管理方進行了發言,提出運河綜保建設中出土的文物壹定要做到“壹二一”,即文物歸國家所有;不能私自挖掘、違法行為無法“洗白”;發現文物履行報告義務。
最後,綜合保護開發建設的各施工單位、管理單位負責人簽訂了《文物保護責任書》,承諾履行保護出土文物、發現文物及時上交等應盡法律責任。(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文物監察大隊 陳治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