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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流失海外十四年的北魏石刻菩薩造像回歸故鄉
[2008-01-11]

  2008年元月9日,山東壹尊流失海外14年的北魏石刻菩薩造像正式回歸併入藏山東省博物館。

  1994年7月4日深夜,山東博興縣文物管理所收藏的壹件壹級文物北魏時期的石刻菩薩造像(通高120.5cm)被盜。盜案發生後,各級文物管理部門及時向各級政府和國家文物局進行了報告,國家文物局隨即在國內進行了通報。由於當時我國尚未與國際刑警組織失竊藝術品登陸管理部門建立正常的聯繫機制,1995年在英國古代藝術品市場,被日本神慈秀明會通過正規交易管道以200萬美金購得,並收藏、陳列於秀明會下屬的美秀博物館(MIHO MUSEM)。按照有關國際公約和日本的《文化財產保護法》,該博物館對該菩薩像屬於合法擁有者,這給我們的追索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2000年初山東從有關方面得悉這一情況後,及時向國家文物局進行了彙報,請求依據有關國際公約進行追索。國家文物局在我駐日使館的配合下與日本神慈秀明會進行了長達8個月的磋商和談判。最終神慈秀明會排除來自日本博物館界和文物收藏界的種種反對意見,願以中日友好關係的大局為重,妥善處理這一事件。 2001年4月16日,在國家文物局和我駐日使館的協助下,山東省文化廳與神慈秀明會就該菩薩像的無償歸還問題在日本正式簽訂了《備忘錄》和《借展協議書》。

  在上述兩個文件中,神慈秀明會表明該會雖無法律義務,但願本著善意及友好的態度將該菩薩像的所有權無償返還給山東。國家文物局和山東省文化廳考慮到對方已經為此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以及無償歸還的友善態度,在請示山東省政府並徵詢了外交部和國務院法制局的意見後,同意該菩薩像在美秀博物館借展至2007年,該館建館十周年紀念活動結束後運回山東。菩薩像的所有權自雙方簽訂上述兩個文件起即歸還我國。在借展期間,美秀博物館依照協議每年向山東報告該菩薩像的展出和安全狀況。

  以無償歸還的方式解決國家之間合法擁有、但證明是失盜或走私的文物,在當時為國際上的第二例,因此協議簽訂後,在日本和國際社會引起了很大的震動,日本各大媒體均以較大篇幅作了報導。這一問題的解決,是我國借鑒國外追索被盜文物成功經驗,首次通過民間友好協商解決我國被盜文物的歸還問題,提供了在無法適用有關國際公約的情況下,成功追索境外我國被盜文物的先例,為我國乃至國際社會解決此類問題創造了壹個範例。同時也為海外購買中國被盜文物的博物館和個人收藏者敲響了壹記警鐘。這尊菩薩石造像的成功追索不僅維護了我國的尊嚴和主權,而且在全世介面前樹立了我國文物部門對被盜文物進行追索的嚴肅、認真、有力、有節的形象。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有關規定,該石刻菩薩造像回歸後,指定山東省博物館保管。(山東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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