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中,山西省長治市結合地方特色,對境內古建築進行了專項調查。目前,該市已在普查資料的基礎上,初步建立了壹個文物數位化管理體系。
山西省是木結構古建築最多的省份,早期建築數量居全國之首,晉東南地區(長治市、晉城市)尤甚。國家“山西南部地區元代以前早期木構建築保護和環境整治工程”的立項啟動,引起了長治市政府的高度重視,隨即撥出專款,委託山西省古建築保護研究所,從2006年4月開始,即對長治市十三個區縣的早期木結構古建築的存量,進行專項調查。
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開展以來,長治市和13個區縣都成立了文物普查領導小組和文物普查機構,依據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制定了壹整套上報材料的規範性文本、新發現文物線索的認定標準等,還在全國率先把寺廟文化等非物質文化遺產也列為普查對象。在具體實施中,他們制定了普查摸底表,先期發放到各個鄉鎮,由當地進行摸底登記,然後由各區縣文物局匯總,從而避免了普查的盲目性和重複性。在各區縣匯總的基礎上,由專業人員進行現場普查,對元代及元以前的古建築進行重點核查,並進行詳細的勘察和分析,為文物的進一步保護奠定了扎實的基礎。
此次普查主要參於人員297人,其中普查組專業人員34人,各區縣文物局、文管所專業人員69人,各鄉鎮配合普查人員194人,還有各村莊配合調查人員,其數量約在2200人左右,行程49840公里,歷時9個月,發放調查表格3000余份,涉及全市13個區縣138個鄉鎮2632個村莊,共調查3757處,新發現文物單位1449處,初步認定了135座元以前木結構建築。加上已公佈為國保單位數量,長治市目前元代以前木結構建築單體數量162座,居全國同等城市之首。這162座遺物中有記年的43座,時間從925—1350年,歷四朝,跨420年。從1080—1350的271年間,這些實例的時間間隔,唯宋金交替間隔23年,金元交替35年,其餘平均間隔不足10年,完全具備時間排序演變過程的科學性,其數量、品質,對於研究中國古代建築的進程提供了極為珍貴的史料和標本。
這次普查既是對長治市古建築文物的全面普查,也是對文物工作的全面宣傳和普及,其成果將為長治市各級政府決策、城鄉建設保護規劃等,都提供重要依據。(長治文物旅遊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