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4月13日下午,婺城區文物管理部門在婺城區湯溪鎮黃堂管理處某工地成功收繳了四件出土文物。
4月13日下午,婺城區湯溪鎮黃堂管理處西祝村的野貓畈地塊進行土地平整時發現了地下埋藏的文物,有兩件文物已保存在婺城區湯溪鎮黃堂管理處。區文物管理、執法部門接情況報告後及時趕赴現場調查,發現除已上交管理處的兩件文物外,開挖掘機的師傅和另一民工還各藏了壹件文物,開始他們並不承認藏匿文物,經區文物行政執法人員反復向他們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法》以及相關政策,並做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在大量證據面前,倆人終於把私藏的兩件文物交了出來。
上交的四件文物中,陶(青瓷)魂瓶兩件,陶(青瓷)碗兩件,經初步鑒定,兩隻碗與壹只魂瓶屬於北宋時期,另一只魂瓶有明顯的窯變釉,為元代產品。
工作人員依法辦完出土文物收繳手續後,按規定將收繳文物進行登記、入庫。對發現文物並主動配合文物行政執法工作的人員,我區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浙江文物網 婺城區文化行政執法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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