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蘭州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和工業遺產調查試點工作達到預期目的
|
| [2007-04-04] |
|
2006年9月,甘肅省蘭州市正式啟動第三次文物普查和工業遺產調查試點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復查文物點300處,新發現文物點15處,填寫記錄表100余份,繪製各種圖紙400份,拍攝照片600余張,完成了17處工業遺產調查工作。經督導組專家審核,文物普查和工業遺產調查記錄基本規範,達到了在實踐中鍛煉隊伍,在工作中學習提高,通過短暫探索較快地掌握田野文物普查及工業遺產調查技能及科學記錄方法的預期目的。 蘭州市近二十年來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壹些文物遺存的保存現狀及環境面貌發生了很大變化,上世紀五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文物普查成果已不能準確反映實際狀況,難以滿足當前文物保護、研究和合理利用的需要。2005年蘭州市文化出版局根據市政府實施“文化蘭州”發展戰略的部署,決定於2006年至2007年對全市文物遺存和具有代表性的工業遺產進行壹次深入、系統、全面的普查和調查。市政府批准並進行了安排部署,撥付專款30萬元,用於開展普查和調查工作。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即將開展之際,省文物局高度重視蘭州市的文物普查和工業遺產調查工作,並將其作為全省文物普查試點,對普查方案提出了指導意見,安排了壹定補助經費並協調有關專家對普查記錄表、檔案進行審議、修訂。 市文化出版局精心組織,高效扎實地推進文物普查和工業遺產調查工作,先後組織制定了《蘭州市文物普查工作方案》、《蘭州市工業遺產專項調查方案》、《文物普查記錄規範》、《文物保護單位檔案填寫規範》,編制了《蘭州市第三次文物普查登記表》、《文物保護單位記錄檔案》、《蘭州市工業遺產調查登記表》,舉辦普查培訓班,購置了普查設備,精心組織開展了普查工作,達到了預期目的。 今年,蘭州市在完成文物普查和工業遺產調查的基礎上,將組織制定《蘭州市工業遺產保護和利用規劃》,啟動《蘭州市工業遺產圖錄》編制工作;薦選、公佈壹批市級、縣(區)級文物保護單位,並申報壹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逐步完成新增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工作。(甘肅省文物局)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