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十一五”期間開展的中國第三次文物普查將關注散落在廣大農村地區的鄉土歷史建築。目前,國家文物局正在探討制定關於這類建築的保護標準。
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日前隨全國政協專題調查組到浙江考察新農村建設中的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時,對記者做如上表示。
我國擁有長達7000年農業文明,目前已知的不可移動文物約有40萬餘處,其中近7萬處已被公佈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它們中半數以上分佈在村鎮。
“但長期以來,鄉土歷史建築的保護並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單霽翔說。他表示,壹方面是因為上一次全國文物普查已過去20餘年,當時鄉土建築的概念還沒有納入到文物保護的視野中;另一方面,由於保護標準的缺失,造成大量有價值的鄉土建築被排斥在保護名單之外。
2006年是“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以“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為目標的新農村建設,作為“十一五”規劃的壹項重要任務全面鋪開。
“新農村建設在一些地方被簡單化為拆舊房蓋新房,凡是未列入文保單位的鄉土建築均可由村民自願拆除改造,壹些歷史悠久、文化內涵豐富的鄉土建築面臨被拆毀的危險。”單霽翔說。
為此,國家文物局正在牽頭制定《新農村建設中應予以保護的建築推薦標準》。根據《標準》初稿,除了列入文物保護單位或政府登記在冊的鄉土建築外,農村及鄉鎮中的普通鄉土建築,經鑒定具有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的,也將受到保護。
中國曾分別於1956年和1981年開展過兩次文物普查,第三次文物普查於今年年初開始試點展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市化進程加快,大規模城鄉建設持續開展,大量沒有被發現和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遭到拆毀;另一方面,由於時代發展,人們對於文物保護的認知水準也有了提高,需要在新一次的文物普查中予以體現。”單霽翔說。據悉,鄉土建築已經作為一個門類被列入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中。
隨全國政協專題調查組考察的著名文化遺產保護專家謝辰生表示,鄉土建築是中國幾千年農業文明的縮影,體現了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關係。對鄉土建築的保護應著眼於對其整體風貌的保存,包括文物本體、周邊環境和其所承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全國政協聯合調查組日前正在浙江對“新農村建設中的文化遺產保護”進行專題調研。此次調研的內容包括新農村建設中文化遺產保護的政策依據、土地產權、資金籌措及宣傳教育等問題。
浙江是中國較早開展新農村建設的省份,也是中國鄉土建築密集的地區之一。目前該省擁有蘭溪諸葛、長樂村,諸暨斯氏古民居及武義俞源村等鄉土建築類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3個。考察組在結束浙江的行程後將赴江西繼續開展調研。(劉暢 余靖靜 新華網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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