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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風評議”切莫走入誤區
[2009-06-18] [點擊次數:15095]

       行風評議(全稱為民主評議行風,2005年起稱為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是指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依靠來自社會各界的群眾代表,對與人民群眾生活關係密切的行政執法、經濟管理和公共服務等部門和行業風氣,在全面深入調查、分析、歸納的基礎上,進行公開評議,作出評價。

  有針對性地對壹些窗口行業和涉及大眾的部門進行行風評議有十分積極的作用,能夠約束和規範某些公職人員的職務行為,使亂作為和不作為行為得到改善。公眾對這些部門有了建議、監督和質詢權,能夠更充分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但由於壹些部門的行風評議缺乏應有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過於注重形式,行風評議的負面效應也隨之產生,有些部門還走入了誤區,使行風評議逐步成了部門不作為的藉口。

  進行行風評議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公共管理部門的管理與服務水準,它是更為嚴格的工作要求和職責要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壹是是否依法依規行政與服務,是否有效地制止了亂作為;二是是否克服了不作為的傾向,依法依規辦事的過程中是否存在打折扣或不作為問題;三是是否解決了效率問題,是否存在推諉扯皮、辦事效率低下的弊病。考核壹個部門的行風標準也應該是:是否依法辦事,是否存在亂作為現象;是否依法作為,有沒有失職、瀆職行為;服務的效率高不高,是否能提供優質便捷的公共服務,讓民眾順利辦事。

  但現實中有些部門的行風評議卻越來越走向不作為和低效率,他們推行行風評議注重的是單位和領導的面子,評判標準和原則不科學,缺乏可操作性,其評價的目標不是提高工作效率而是為了“不出事”。有些地方持“寧可錯殺壹千、也不可放走壹個”的態度,壹有舉報或有不同意見,均以“處理當事人”為原則,而不是分析產生矛盾和衝突的具體背景原因。這導致某些部門尤其是執法單位在依法行政的過程中變得畏畏縮縮,不敢堅持原則,不敢堅持公平正義,而是壹味的躲避或“退讓”、“和稀泥”,寧可為了自身安全選擇不作為,也不願意冒風險多管事情,哪怕是分內之事也能躲就躲。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多做事不如少做事、不做事成了壹種惡劣的風氣。

  其實,行風評議的真正目的在於促使政府部門執法為民,依法從政,主動作為,善於作為,從而為公眾提供更優質的服務。但當其成為一個行業部門不作為的藉口,把犧牲原則與公平作為換取自身形象籌碼的時候,這種行風評議就失去了原本的意義。

  在筆者看來,行風評議不能只從表像上去考核該部門有多少投訴,而應該綜合考核其解決了多少問題,是否真正建立了必須的管理與服務機制,是否提高了工作效率與工作品質,是否建立起有利於和諧發展的科學管理機制。行風評議必鬚根據各單位實際,分清責任,不能千篇一律,更不能搞“作繭自縛”的舉動,使行風評議走入不敢作為不願作為的怪圈和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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