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政務公開
政務資訊:領導講話 | 通知公告 | 政策法規 | 政策解讀   服務信息:辦事指南 | 資料下載 | 資料信息 | 文博鏈結 | 新聞速遞
互動交流:局長信箱 | 網上調查 | 線上訪談 | 留 言 板 司局子站:預算財務 | 考古發掘 | 科技平臺 | 執法督查 | 黨建工作
首頁 > 服務信息 > 辦事指南 > 詳細資訊
   [高級搜索]
7、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許可

壹、事項名稱:文物保護工程資質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第八條。


三、許可程式:由秘書處決定是否受理;由文物處負責人審理,必要時徵求相關部門意見,提出審理意見;由文物保護司負責人審核後報局領導作出審理決定;由秘書處將審理決定送達申請人。


四、許可期限:30個工作日。


五、由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初審後,向我局提交的材料目錄:


  1、省級文物行政部門的初步審查意見。


  2、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受理的全部申請材料。

版權所有© 國家文物局   京ICP備05069028號
網站管理:中國文物資訊諮詢中心 聯繫電話:86-10-8463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