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日上午,浙江省富陽市文廣新局將壹起涉嫌盜掘古墓葬案移送富陽市公安局。2月4日,富陽市公安局作出立案決定。
1月29日下午,富陽市文物監察大隊接到新登鎮湘河村村民舉報,反映該村壹座明代古墓葬被盜。富陽市物監察大隊隨即派兩名執法人員趕赴事發現場進行現場勘察。
該墓位於村西離省道潭三公路約40米的山坡上,四周都是墓葬,而該墓的建築規格特別高檔,為石砌台基土堆墓,坐北朝南,墓包正立面殘存的石塊上刻有多幅浮雕,台基通長10米,墓包總高4.1米,直徑4米。盜墓者是從墓包正面進行開挖,部分浮雕石被挖塌,挖掉的缺口長3.6米,寬1.5米,深1.5米。現場沒有看到盜墓通道,也不能確定該墓的隨葬品是否被盜。村民還向執法人員反映,該墓的壹方墓碑已被埋在亂石之中。現場勘察完畢後,執法人員還要求當地村委會組織人員保護好現場。
翌日,從富陽市文物館調取了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時該墓的資料,證實了該墓為“郎壹墓”,始建於明朝嘉靖38年。富陽市文物監察大隊在對舉報者和古墓被盜第一發現者作了詢問筆錄後,按程式將該案移送至富陽市公安局。(浙江省富陽市文物監察大隊 巴向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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