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同志們: 全國文物安全與執法督察工作會議圓滿完成了預定的各項任務,即將閉幕了。今天上午,單霽翔局長對近年來全國文物安全和執法督察工作進行了總結,肯定了成績,分析了問題,明確了方向,提出了下一階段工作要求。公安部刑偵局黃祖躍副局長,消防局王沁林副局長分別對“全國重點地區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和“全國文物單位消防安全大檢查”進行了動員部署。北京、內蒙古、浙江、湖北、河南五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負責同志介紹了文物安全與執法督察工作取得的經驗。今天下午,與會代表緊緊圍繞會議主題展開了認真而熱烈的討論,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設性、積極性的意見和建議,會後我們將會認真加以梳理和研究,形成統一意見後付諸工作實踐。下麵,我就本次會議的主要收穫和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講幾點意見。 壹、關於本次會議的主要收穫 會議時間雖然很短,但內容豐富,在各位代表的共同努力下,達到了預期目的。會議取得的主要收穫有: 第一,進一步提高了對文物安全與執法督察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會議認為,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局出發,進一步提高對文物安全和執法督察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文物保護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精神上來,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推動文物安全與執法督察工作邁上一個新臺階。 第二,進一步明確了文物安全與執法督察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會議在充分肯定文物安全與執法督察工作成績的同時,分析了當前全國文物安全與執法督察工作面臨的主要問題,重點對加強文物安全與執法督察工作的任務和措施做出了要求,部署了兩項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明確了下一階段工作努力方向。 第三,進一步密切了文物與公安部門以及各有關方面的聯繫和溝通,增進了友誼。這次會議,文物部門、公安部門和國家有關部委同志共聚壹堂,共商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的大計,交流了經驗,形成了共識,增進了感情,為今後的合作創造了更好的條件。我們相信,這次會議對推動和加強文物安全與執法督察工作,必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二、關於本次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 同志們回到各自工作崗位後,要抓緊做好會議精神的彙報和傳達工作。我在這裏就近期重點工作提幾點要求,供同志們參考。 (壹)認真做好規劃編制工作 文物安全監管與行政執法工作起步較晚,機構和隊伍尚不健全,各項基礎工作尚顯薄弱,與文物事業其他各項工作銜接不夠,這些都需要通過制定發展規劃統籌解決。要圍繞關係文物安全的重大問題,開展針對性的調查研究,確定文物安全與執法督察的工作目標、任務、思路、重點建設專案和量化控制考核指標。要把重點放在法規制度完善、長效機制建立、基層機構建設、文物安全防範基礎設施建設上,並在保障措施上給予重點保證,在保護經費上給予重點投入,確保這項工作科學、健康、規範和有效開展。 (二)推進文物執法與安全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執法機構和隊伍,是做好文物安全和執法工作的關鍵。目前,全國各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均建立了專兼職執法機構,但市、縣基層文物行政執法機構尚不健全,執法人員短缺,存在執法能力不強、水準不高、職責履行不到位等問題。為推動各地文物行政執法機構建設,文化部和國家文物局已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文物行政執法機構建設的通知》。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通知要求,壹方面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支持,落實編制和人員,建立專職文物行政執法機構,切實履行《文物保護法》賦予的行政執法職責。另一方面,加強對現有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執法技能和文物保護與管理的教育培訓,培養具有專業水準的執法人員。同時廣泛開展地區間、部門間、行業間執法工作交流,推廣先進經驗,努力提高文物行政執法水準和效能,打造壹支素質高、能力強、業務精、作風硬的高素質執法隊伍。 (三)配合組織好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 “全國重點地區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是公安部、國家文物局貫徹落實中央領導批示精神的重要舉措。黃祖躍副局長已經從文物犯罪形勢、存在問題、任務目標和工作要求等方面進行了全面部署。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以此次專項行動為契機,與公安機關加強聯繫溝通,建立聯合長效機制。各級文物部門要從下述方面做好配合工作: 壹是克服經費少、人員不足等困難,盡全力為公安機關偵破案件提供必要的協助支持。要為公安機關偵破文物案件提供相關檔案資料。公安機關、司法機關委託文物行政部門進行涉案文物司法鑒定時,要及時組織專家進行鑒定,及時、準確地為案件偵辦或後期的定罪量刑提供依據,但不得向辦案機關收取任何費用。同時,文物行政部門和國有文物收藏單位要為司法機關存放、移交文物提供方便。 二是對於此次專項行動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落實防範措施。對於有盜竊、盜搶風險的文物保護單位和重要文物點,要分輕重緩急編列清單,從人防、物防、技防等角度全方位制定防範方案,提請黨委、政府落實解決。國家文物局將在風險評估基礎上,對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範工程給予壹定支持。 三是重視加強館藏文物安全工作。近兩年來,個別省、市發生了館藏文物盜竊案件,教訓極其深刻。這表明,犯罪分子同樣把館藏文物作為作案目標,時時刻刻在尋找我們工作中的漏洞。我們必須保持高度警惕,採取壹切有力措施,保證館藏文物的絕對安全。 (四)深入開展文物單位消防安全大檢查 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國家文化遺產安全,是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的重要職責。古建築火災事故的發生,既有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人為因素,也有因缺乏專業技術和知識,不能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的客觀原因。會議結束以後,各地文物行政部門要抓緊與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加強溝通、協調,按照國家文物局、公安部《關於聯合開展文物單位消防安全大檢查的通知》要求,部署聯合消防檢查。 壹是要認真組織安排。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要精心部署,認真安排文物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檢查要做到扎實有效,避免流於形式、走過場。檢查要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放過任何問題,不留任何死角和安全隱患。特別是對非文物系統管理使用的文物建築,也要納入檢查範圍,加強行業管理。 二是要加大整改力度。在檢查中發現的未上報的文物火災事故,要按相關規定和要求及時上報,依法處置。對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要按照消防安全的規定和要求,抓緊制訂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對文物古建築、重點博物館等消防重點防護單位進行重點監督和檢查指導,尤其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文博單位要掛牌督辦。壹時整改確有困難的,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並採取有效應對措施,嚴防死守常備不懈,遏制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是要提高安全防範能力。各文物、博物館單位要認真貫徹文物保護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健全消防組織,實施安全責任制,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定期開展自查自糾。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要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配備必需的消防設施設備和滅火器材器具,切實提高火災防範和撲救能力。 四是要實施責任追究。在檢查中發現不認真履行文物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對火災隱患不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整改的,要對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改正。因失職瀆職、違法違規行為,導致發生火災事故,對文物造成損害或者對文物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的,要依法依規根治隱患、嚴肅處理。 (五)抓緊建立健全文物安全監管與執法督察基礎性制度 壹是健全文物安全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文化遺產保護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是《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中提出的明確要求。陝西、甘肅兩省政府已經走在前面,以省政府令的形式,頒佈實施了“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明確了重大文物安全事故範圍和相應職責。各省文物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儘早出臺相關規定,全面落實文物安全責任制。 二是建立文物行政執法與安全監管巡查制度。北京、浙江兩省的實踐證明,省級文物行政部門規範化、制度化、經常化地開展文物行政執法與安全監管巡查,是當前降低重大文物違法案件與安全事故發生率的有效手段。各省文物行政部門要積極學習、借鑒先進經驗,儘快制定切實可行且行之有效的文物行政執法與安全監管巡查辦法,儘快啟動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巡查工作,通過巡查實現預防為主、關口前移,降低行政執法成本,避免文物損毀和社會財富的極大浪費。 三是建立文物行政執法與安全監管情況公告制度。最近,國家文物局印發了《文物行政執法與安全監管情況公告制度工作方案(試行)》,自2010年1月1日起試行文物行政執法與安全監管情況公告制度。開展這項工作,國家文物局下了很大的決心,主要目的是通過公示公告這種信息公開方式,推動地方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提高文物行政執法與安全責任意識,依法履行文物保護職責;推進文物行政部門落實文物行政執法責任制,改變目前文物行政執法與安全監管工作相對被動的局面。各級文物行政部門,特別是省級文物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端正認識,不折不扣落實《方案》要求,保證試行效果,並在本行政區域內推動建立配套制度。 (六)進一步規範文物安全防護工程管理 頻頻發生的文物火災事故和文物犯罪案件表明,僅僅依靠傳統的死看硬守,已經不能適應當前安全形勢的需要,必須充分發揮科學技術在文物安全防範工作中的引領支撐作用,加快文物安全防護工程建設步伐,加大投入力度。為此,在中央領導同志直接關心下,中央財政加大了對文物安全防護設施建設經費的投入力度,預計“十二五”期間還將有大幅度的增加。 但是,必須認識到,目前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單位安全防護設施達成率普遍偏低,經費需求缺口巨大,“僧多粥少”的局面將持續壹段時間。這就要求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將這筆來之不易的資金管理好、使用好,真正把有限的資金和資源用在文物事業發展的刀刃上,保證發揮作用。 壹是要結合“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在安全隱患排查的基礎上,以科學、謹慎的態度進行項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評估,依輕重緩急排序,建立中央和省級文物安全防護工程儲備項目庫,科學安排建設項目。 二是嚴格文物安全防護設施工程方案的審核審批。近期,公安部、國家文物局將聯合下發通知,規範安防護工程方案審批,加強工程管理。各地要文物行政部門要加強行業管理,認真組織開展方案審核和工程驗收工作,重點審查工程的可行性、必要性與項目規模,避免工程實施對文物本體及環境造成保護性破壞。 三是要嚴格履行工程招投標程式,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由具有文物領域工程經驗、符合資質要求的設計、施工單位進行設計施工,並引入工程監理機制。國家文物局將從防雷工程開始,逐步在文物安全防護設施建設工程中實行行業准入和資質管理。 四是要加強工程驗收,確保設備投入使用後能夠全面、有效發揮作用,堅決避免出現半拉子工程、不合格工程和“鬍子工程”。要加強資金監管和績效評估,落實各項廉政建設制度,堅決杜絕商業賄賂和鋪張浪費行為。國家文物局將聯合監察部、公安部等有關部門加強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七)認真做好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 文物行政執法處於文物保護第一線,與人民群眾接觸最頻繁,關係最密切,直接影響人民群眾對文物保護工作、文物行政部門乃至國家文物保護政策的認知和感受。能否在文物行政執法與安全監管工作中,處理好涉及文物保護的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正確對待人民群眾的期望與要求,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直接體現出文物系統的政風、行風,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一環。同時,相當壹部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是為了向我們舉報文物違法、犯罪案件線索,促進文物保護工作。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信訪工作。對待每一位信訪群眾,我們都要耐心傾聽群眾的訴求,要“換位思考”,要講究方式方法,耐心仔細回答來信來訪提出的問題。 基層是信訪問題產生的源頭,也是解決問題的基礎,信訪最終就是要解決問題。我們的基層文物行政部門要認真做好信訪工作,在職責範圍內為群眾解決實際需要解決的問題,做到案清事了,息訴罷訪,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同志們,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的寶貴資源,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線。確保祖國文化遺產安全,責任重大而神聖。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小康社會的新形勢下,文物保護工作日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文物安全工作既面臨機遇,又面臨挑戰。我們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恪盡職守,齊心協力,團結協作,克難攻堅,扎實工作,切實將文物安全與執法督察工作推向深入。文物部門、公安部門和肩負文物保護職責的各有關部門,要在黨和政府領導下,團結合作,協同配合,共同為開創文化遺產保護新局面付出努力、作出貢獻,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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