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证明,运用外交、协商等手段追索流失文物效果最好。”昨天下午,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张柏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小组讨论会时透露,从1998年到去年的10年里,我国已从国外无偿追回流失文物3000多件。 张柏委员向记者回顾了无偿追回流失文物的一个事例。他说,2005年他到瑞典访问时,瑞典博物馆人士告诉他一个信息,他们刚刚买回一件从中国走私过来的珍贵文物———一座汉代陶俑马。 “我们马上和瑞典方面交涉,要求对方依据相关协议,立即归还这件文物。瑞典方面对此事表现得很积极,他们认为中国是瑞典的友好国家,他们的东方博物馆也得到中国的大力支持,因此,应该归还这件文物。”张柏委员说,10来天以后,瑞典方面就向中方通报,他们决定归还这件中国文物。 “这件文物回到国内后,还进行了公开展览。从1998年以来的10年里,我国通过外交、协商等手段,已经从美国、加拿大、丹麦、秘鲁、瑞典等国家,无偿追索回了3000多件文物。有8个国家和我国签订了文物追索的相关协议。最近,秘鲁方面就向中方通报了一件文物丢失的情况,希望我们帮助寻找。” 据张柏委员介绍,我国现已建立起追索流失文物的有关机制,充分运用外交、协商等手段追索流失国外的文物。国家还设立了专门的文物征集资金,用于回购部分流失文物。 “当然,对那些被盗被窃的文物,我们还依靠国际刑警组织等进行追赃。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和国外在追索流失文物方面的合作,让更多的文物回归祖国。”(新民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