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 精心组织 扎实有效地开展文物普查工作
河南省文物局局长、河南省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陈爱兰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九日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河南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全省文物系统科学组织,稳步推进,广大文物普查队员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保证了全省的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全省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0288处,其中新发现5648处,复查4640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通力合作,为文物普查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健全机构,文物普查提供组织保障。2007年4月,《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下发后,我省立即着手组建文物普查机构,2007年6月以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副省长孔玉芳同志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随后全省市、县、区的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相继成立。全省共组建19个文物普查办公室、158个文物普查队,1700余名专业普查队员投入到了文物普查工作中。在实地调查阶段,国家文物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曾分别到河南文物普查第一线检查指导工作,看望慰问普查队员,给我们很大鼓舞和激励。二是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文物普查有效开展。我省文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得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省财政厅积极筹措文物普查经费,省统计局科学指导文物普查数据的统计工作,省测绘局积极提供文物普查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积极帮助筹建河南省文物普查地理信息平台。各级发展改革、民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交通、水利、林业、商务、宗教、文化和党史部门积极协调,给各地文物普查工作提供大力支持。在前几天召开的领导小组会议上,省财政厅明确要求各级财政今年的文物普查经费必须到位,明年的经费必须列入财政预算。三是筹措经费,为文物普查提供物质保障。2008年,河南省级财政投入文物普查专项经费755万元,各市、县财政投入962万元,部分区、乡镇政府也根据实际情况投入了文物普查经费。我们在为108个县(市)配备文物普查专用设备的基础上,又筹措资金为18个省辖市和50个区配备了文物普查专用设备,确保了全省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
二、深入发动,广泛宣传,为文物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层层召开动员会。省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共召开三次动员大会,前两次会议后,各市、县、区都相继对辖区的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了动员。本月13日,孔玉芳副省长在第三次领导小组会议上再次作重要讲话,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责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对待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确保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到位、保障到位、配合到位。二是利用媒体宣传。以河南文物信息网为平台,开设“河南文物普查专栏”和QQ群,目前全省已有130余人加入QQ群;在网络上发表信息700余条,其中在国家文物普查专栏上发表200余条;媒体报道文物普查200余篇;编发简报200余期,其中省普查办编发35期。三是利用文化遗产日等特殊节日宣传文物普查。向社会发出《关心身边的历史,延续民族的文脉——全社会共同支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倡议书。多数市、县政府领导在新闻媒体上发表讲话,呼吁全社会关心、支持文物普查工作。四是举办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图片展。今年6月14日,全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期间,省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参观了图片展,对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明确要求做好普查中新发现文物的保护工作。
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全省的文物普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文物普查工作。
三、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确保文物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明确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
省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全省各省辖市和扩权县的普查办公室签定了《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各省辖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辖区文物普查工作所负有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文物普查队伍的组建和培训、田野调查的指导检查和资料汇总上报等方面的责任。各省辖市也以文物局或领导小组的名义与辖区各县(市)签订目标责任书,洛阳市政府将文物普查列为对县、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
(二)结合实际,培训普查队伍
完善普查试点期间创造的分级培训,以查代训方法,由省普查办公室统一培训全省文物普查业务骨干,各市、县采取“以查代训”的方法培训普查队员。目前,全省接受省级培训的业务骨干已达300余人,培训普查队员1700余人。
我们对试点期间编制的普查手册补充完善,结合河南实际编印《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手册》。组织参加过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的专家对现存的普查资料进行汇总,编写了430余万字,收录河南境内13363处不可移动文物的《河南文物》。以上资料和《中国文物地图集.河南分册》一起作为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基础资料和工具书配备到全省各级普查办公室和普查队,保障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统一标准,规范实地调查工作
一是在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规范的基础上,结合试点期间的经验,对国家文物普查的部分标准进一步细化,如在国家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的基础上增加了单体文物登记表;二是下发《关于做好田野调查工作的通知》,规范田野调查人员到位率、文物认定原则、可移动文物处理原则及文物安全等方面的工作;三是将许昌市、焦作市创作的文物普查工作流程图以简报形式发放至全省,指导全省的田野调查工作。
(四)加强督导,确保普查进度和质量
我省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方法,检查督导是确保进度和质量的重要手段。省普查办建立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周报制度和综合月报制度督促全省的普查进度。先后对全省18个省辖市、40多个县的文物普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2008年2月和5月分别组织召开了文物普查交流会和现场会,通过现场观摩和相互交流,在实践中摸索创造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很快在全省推广,积极推动了实地调查阶段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全盘筹划,兼顾文物普查与专项调查成果
为避免文物普查的重复劳动,将河南境内进行的南水北调文物保护工程、长城资源调查、丝绸之路文化遗存调查、隋唐大运河调查等专项调查成果,按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标准进行资料录入,纳入文物普查数据统计范围。
(六)加大力度,保护普查新发现的文物
我省各级政府在文物普查开始之初就对新发现文物的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把其作为文物普查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主要成果。今年6月,省政府公布了第五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283处,及时将普查中新发现的36处不可移动文物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如新发现的郑州胡家脑旧石器时代遗址、郑州芦村河二里头文化遗址、河南省博物馆旧址、洛阳市博物馆旧址、黄河博物馆旧址、1913年比利时人建设的开封兴隆火车站、焦作市北朱村民居等都被公布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最宏大、最具体的行动,我们将按照国家文物局的统一部署,学习借鉴兄弟省份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全省文物工作者的积极性,圆满完成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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