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 处长:王大民 主要职责: ( 1 )研究、拟制文博行业人才发展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编制文物、博物馆行业资格、资质工作总体规划和岗位培训规划。
( 2 )负责文物、博物馆行业人才发展和教育培训的管理,拟制文博行业教育培训制度和管理办法。
( 3 )拟制文物、博物馆物馆行业年度资格、资质工作计划,协调相关工作。
( 4 )协助有关司、室及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拟制行业资格、资质管理办法、实施办法,拟制资格考试办法,组织全国性文博行业资格统一考试。
( 5 )负责文物、博物馆行业综合性培训,审核、协调各司、室年度培训计划和项目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 6 )研究、拟制局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对年度教育培训项目及经费预算计划提出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 7 )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选派、推荐工作,办理局机关公务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审核、报批工作。
( 8 )支持高等院校文物、博物馆专业学科建设。
( 9 )配合局有关司(室)联系与国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文博机构的合作培训与交流,管理干部出国学习、培训活动。
( 10 )管理文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承办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11 )承办局系统专家管理工作,承担局直属单位专家的推荐、申报工作。
( 12 )承办局、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制 2 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 1 名。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9881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