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 处 长:王大民
主要职责: (1)拟订文物和博物馆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编制文物、博物馆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年度计划及预算,并组织实施。 (2)承担文物和博物馆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等人选的遴选、申报和管理工作。 (3)会同机关有关部门拟订行业资质、资格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4)管理文物和博物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承担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联系高等院校考古、博物馆和文化遗产保护等相关院系。 (6)会同机关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外智力引进工作,管理涉外培训事宜。 (7)承办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 电话: (010)59881604 邮编: 100020 传真: (010)598815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