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 处长:罗静 主要职责: ( 1 )负责文物、博物馆行业科技、信息化、标准化的宏观管理工作,拟制相关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
( 2 )定期发布行业科研项目(课题)指南,组织实施文物保护科研项目(课题),监督、检查科研项目(课题)的执行情况。联系有关部委,组织文物、博物馆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
( 3 )负责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评价、转化、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示范项目,组织开展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奖励工作,申报国家科技奖励。
( 4 )指导局重点科研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拟制科研基地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科研基地的认定、评估和撤销等工作,组织文物、博物馆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遴选和申报工作。
( 5 )配合有关司、处管理文物、博物馆行业涉外科研合作项目,并监督实施。
( 6 )承担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开展行业信息化基本建设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等有关工作。
( 7 )组织、协调文物、博物馆行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直属单位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
( 8 )组织研究、拟制文物、博物馆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情况,管理行业的质量认证工作。
( 9 )管理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重点科研基地管理办公室、科技创新奖励办公室和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 10 )承办局、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制 3 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 1 名。 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 电话: (010)59881603 邮编: 100020 传真: (010)59881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