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 司长:宋新潮 副司长:李耀申 张建新 副巡视员:赵永芬 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审核国家级博物馆建设方案,指导大型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国家一级文物藏品的登记、调拨与交换的审批等工作;指导直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联系博物馆行业协会,协助与有关国际组织开展业务和学术交流;研究拟订文物流通的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特别珍贵的文物;承办审批文物进出境;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指导、协调文物、博物馆信息网络建设。 根据上述职能,博物馆司编制为 15 名,正副司级领导职数 3 名,处室机构 3 个,处级领导职数 5 名。
内设机构: 博物馆处 科技与信息处 社会文物处 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 电话: (010)59881572 邮编: 100020 传真: (010)5988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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