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政务公开
政务信息:领导讲话 | 通知公告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服务信息:办事指南 | 资料下载 | 资料信息 | 文博链接 | 新闻速递
互动交流:局长信箱 | 网上调查 | 在线访谈 | 留 言 板 司局子站:预算财务 | 考古发掘 | 科技平台 | 执法督查 | 党建工作
首页 > 政务公开 > 详细信息
   [高级搜索]
考古处

主要领导:
  处 长:闫亚林

主要职责:
(1)管理全国考古和古遗址、古墓葬保护工作,起草相关法规。
(2)审核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古遗址、古墓葬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及设计方案。
(3)审核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古遗址、古墓葬的保护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事项。
(4)审核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古遗址、古墓葬的保护规划、保护工程设计方案、抢救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对相关保护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竣工验收。
(5)拟订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古遗址、古墓葬的保护工程、抢救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和计划,提出年度项目及经费预算安排意见。
(6)参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遴选、审核、申报工作。
(7)协调、指导国家大型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考古与文物保护工作。
(8)审核考古发掘计划,指导重大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重大考古成果的评审鉴定。
(9)管理水下考古、航空考古和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10)审核考古发掘资质和领队资格,提出考古发掘专业人员培训计划。
(11)管理和监督涉外合作考古及涉外古遗址、古墓葬合作保护项目。
(12)审核出土文物及自然标本出境检测事项。
(13)指导向国有收藏文物的单位移交出土文物的工作。
(14)承办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             
  电话: (010)59881643 
  邮编: 100020              
  传真: (010)59881573

版权所有© 国家文物局   京ICP备05069028号
网站管理: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联系电话:86-10-8463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