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 副处长:陈培军 主要职责: ( 1 )研究提出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方针、政策。
( 2 )组织、协调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 3 )协调组织文物保护调研工作,参与重大课题的调研。
( 4 )组织起草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报告。编写局《文物要情》、《文物工作信息》等。
( 5 )负责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审核重要新闻稿件,审核局
机关各司、室拟在互联网站发布的信息。
( 6 )审批文物影视拍摄许可。
( 7 )负责局主管报刊、图书的管理工作。
( 8 )承办局、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制 2 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 1 名。 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 电话: (010)59881572 邮编: 100020 传真: (010)5988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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