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 处 长:陈红
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国家文物局部门预算。 (2)组织编制国家文物保护经费中、长期专项规划。 (3)编制年度中央预算内局系统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4)组织各司编制年度文物保护项目及经费预算安排计划,审核项目预算。 (5)指导全国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跟踪监督年报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6)负责全国文物和博物馆业统计工作。 (7)承办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 电话: (010)59881584 邮编: 100020 传真: (010)5988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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