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
2008年6月8日为我国的民族传统节日“端午节”;6月14日是我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为做好2008年“文化遗产日”和“端午节”期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文化遗产日”和端午节活动的重要意义
组织开展好“文化遗产日” 和“端午节” 期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对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以“文化遗产日”和“端午节”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富有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与展示活动,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提高公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结合“文化遗产日”和“端午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在“文化遗产日”期间,文化部将在中央电视台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型电视直播专题节目,各有关分设直播会场要做好节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迎奥运”主题,精心组织与策划,制定“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组织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成果、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本地区“端午节”传统习俗为主要内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以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讲座、论坛和咨询服务活动。
结合端午节的民俗特点,以迎接和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为契机,积极开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端午节”节庆活动,包括龙舟竞渡、龙船赛会等项目,增强民族传统节日的感召力和吸引力。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适应当今群众的审美情趣、接受能力和心理特点,不断改进民族传统节日文化活动的形式和载体,立足群众乐于参与和便于参与,将民族传统节日与现代生活方式相融合,与群众文化需求相吻合,不断增强民族传统节日文化活动的丰富性、群众性、广泛性。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文化遗产日”和“端午节”期间,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把“端午节”主题文化活动与“迎奥运”活动结合起来,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通过专栏、讲座、专题报道、专题片等方式,引导人们科学认识和把握传统节日习俗,广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公共文化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要通过利用橱窗、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宣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普及“端午节”等民族传统节日知识,增强人民群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四、加强“文化遗产日”和“端午节”活动的安全工作
各地文化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遗产日”和“端午节”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提前制定安全预案,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文化遗产日”和“端午节”期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安全。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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