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人函〔2008〕567号
四川、甘肃、陕西、重庆等省(市)文物局:
国家文物局将于2008年6月20日在北京召开文物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日期
6月20日上午12:00前报到,6月20日下午召开文物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6月21日参观;6月22日疏散。
二、会议地点
北京国二招宾馆(地址:西直门南大街6号,电话:010—66186688)。
三、出席人员
受表彰的4个省、市选派19名代表参加此次表彰会。其中11个先进集体各派代表1人,陕西、甘肃各派先进个人代表1人,四川省6个地区各派先进个人代表1人。与会人员会议期间食宿费由会议解决。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省、市文物局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并按要求填写文物系统抗震救灾表彰会回执,于2008年6月16日前将回执传真至国家文物局人事教育司人事处。
联系电话:010—59881540
传真:010—59881541
联系人:彭冰冰、赵歆、张硕
(二)与会人员到京后,请自行前往会议宾馆报到。
附件:文物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回执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