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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开选拔中国文物研究所总工程师的公告
[2007-04-09]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经中共国家文物局党组研究,决定公开选拔中国文物研究所总工程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中国文物研究所总工程师1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国文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范围内公开选拔。

三、报名参加选拔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参加选拔的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文物、博物馆事业,模范遵守《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熟悉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连续工作8年以上,主持过三项以上重要文物古迹规划编制、方案设计,并取得显著成果。

(四)担任高级工程师或相关正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五)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

(六)年龄不超过53周岁(195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

(八)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07年4月11日至4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表随公告发至局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并在中国文物报、国家文物局网站刊载。

1.现场报名:报名者到国家文物局机关办公大楼610房间报名,提交有关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

2.邮寄报名:报名者从国家文物局网站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填好后,连同有关材料邮寄到国家文物局人事教育司人事处。须用特快专递邮寄,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25日,以寄发邮戳为准。

(三)报名要求

报名须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须附:①身份证复印件;②现任职务任职通知复印件;③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任职通知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复印件;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参加选拔的介绍信;⑥能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有关资料、证明;⑦ 2007年1 月份以后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结果;⑧本人2寸免冠照片5张;⑨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手机号码。

提供上述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在中国文博网站上公布,由人事教育司发放报考证。

五、联系方法

联系单位:国家文物局人事教育司人事处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 编:100020

联系电话:59881540,传真号码:59881541

附: 国家文物局公开选拔中国文物研究所总工程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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