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
关于对部分工作岗位公开招聘的公告
根据国家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经国家文物局人事教育司批准,决定对机关服务中心的部分工作岗位实行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
办公室文秘、文物保护管理、物业管理。
二、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热爱文物、博物馆事业,模范遵守《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熟悉后勤服务工作,具有所报招聘职位应具有的业务知识。
(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工作思路清楚,工作效率高,实绩突出。
(四)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团结同志,廉洁自律。
(五)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起草一般公文的能力。
(六)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
(七)取得职称时间截止到2006年11月。
(八)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
(九)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71年11月以后出生)。
(十)身体健康。
(十一)具有北京市户口。
三、具体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岗位一 办公室 文秘 (管理岗位)
岗位职责:承担局机关委托的国家文物局及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各项社会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文件登记、审核、分办和交换、收发;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及机要文件管理;负责中心职工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负责中心人事档案管理;负责中心及所属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中心国有资产及办公设备的管理;负责中心办公用车管理;负责中心办公局域网的维护管理。
任职资格:中共正式党员;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有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及有关方面的政策法规;具有起草一般公文的能力,熟悉计算机软件应用及网络维护管理,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及协调办事能力。
岗位二 物业管理处 物业管理 (管理岗位)
岗位职责:完成相关物业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任职资格: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熟悉物业管理知识,接受相关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具有起草一般公文的能力。
岗位三 红楼管理处 文物保护管理(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职责:负责实施红楼保护规划制订和落实工作;负责红楼“四有”档案收集管理工作;负责红楼及其附属设施日常维护、岁修及专项修缮工作。
任职资格: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原则上具有文博或工程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具备起草一般公文的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相关软件应用。
四、报名范围
具备上述公开招聘条件和资格的人员。
五、报名方法
(一) 报名时间:
2006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二) 报名方式:
2、报名者请于12月21日上午9:00—11:30到国家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29号227房间),正式提交报名表和有关材料。
(三) 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须附:1、身份证复印件;2、现
任职务任职通知复印件;3、学历证书复印件;4、专业技术证书复印件;5、所在单位同意报名参加招聘的介绍信;6、能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有关资料、证明;7、2006年6月以后三级以上医院体检结果;8、本人2寸免冠照片2张;9、本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手机号码。
提供上述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国家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发放准考证。
六、考试项目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七、招聘职位的待遇
享受机关服务中心在编职工同等待遇。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29号 邮 编:100009
联系电话:64033073 传真号码:64002261
国家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 生
年 月 |
|
民族 |
|
|
政 治
面 貌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职 务
(职 称) |
|
任 职
时 间 |
|
|
籍 贯 |
|
出生地 |
|
户 口
所在地 |
|
健 康
状 况 |
|
|
毕业
院校 |
|
学 历
(学 位) |
|
|
家庭
住址 |
|
身份证号 |
|
|
现工作
单 位 |
|
联系电话 |
|
|
应聘
岗位 |
|
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
|
|
个
人
简
历 |
|
|
对
应
聘
岗
位
的
基
本
认
识 |
|
|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
|
考
评
委
员
会
意
见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