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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事业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贡献的研究》课题的招标通知
[2004-07-01]

  为了全面认识文物保护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文物保护事业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贡献的研究工作。依照《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招标评标暂行办法》,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现将有关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名称

  文物保护事业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贡献的研究

  二、投标须知

  (一)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课题研究的领导和协调能力,并熟悉文物行业的特点、现状和政策,或有丰富的经济学理论与应用研究经验。课题组能有有关领域专业人员。
  (二)课题研究实施课题制管理,投标单位必须指定课题负责人,并在投标书中附所签订的责任协议。课题承担单位与课题负责人可以根据课题实施的需要,打破单位、所有制界限进行优化组合。
  (三)招标工作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投标单位按照《〈文物保护事业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贡献的研究〉方案编写要求》编写方案,并于2004年3月8日14:00至15:00前,将投标方案及相关材料(一式五份和软盘)送达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我局将于3月9日进行评标。
  (四)《文物保护事业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贡献的研究》课题标的限15万元。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杨朝权   刁道胜
  联系电话:010-84631969、65551603
  电子邮件地址:ktb@sach.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邮编:100029

  

  二OO四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文物保护事业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贡献研究》方案编写要求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
  以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为基础,分析和探讨文物的经济价值,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研究文物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阐述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

二、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文物保护事业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贡献所体现的主要方面;
(二)文物经济贡献测算评估方法;
(三)定量分析文物保护事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四)对文物资源在旅游开发中的开放范围、开放限度提供有益建议。

三、研究技术路线与方法
  要求采用经济学理论和原理,根据文物保护的特点和实际,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研究技术路线与方法。

四、研究时间安排

  课题研究时间计划6个月,2004年8月提交研究报告。

五、成果形式

  文物保护事业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贡献研究专题报告,包括个案调查和数据分析。

六、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人员组成情况

  (一)课题承担单位情况介绍;
  (二)课题负责人情况介绍(个人简历、学术成就、曾经参与或负责的课题等);
  (三)课题组主要成员(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学术成就等)。

七、课题研究经费预算(标的)

  按标的编制预算,不足部分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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