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文物局、文管会、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 为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加强我国文物保护修复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继2008年以来,我院分别举办了“馆藏陶瓷金属文物保护修复专业技术培训班”、“馆藏纸质文物保护修复技术培训班”及“馆藏壁画保护修复技术培训班”等。受国家文物局委托,2010年,我院将继续承办馆藏石质文物、馆藏纺织品文物保护修复技术培训班两个博物馆藏品保护与修复技术中长期专题培训。为便于各单位安排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信息(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各省、区、市文物博物馆系统技术人员,必须从事所报专业的技术工作,具备三年以上实践工作经验;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40岁以下,身体健康者; 4)参加过中意合作文物保护修复一、二期的学员不在此次培训招生范围之内。 三、费用 教育经费由国家文物局提供,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每名学员另需交纳部分食宿费共5000元整,培训期间食宿将由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统一安排(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日学员自行解决餐饮,费用自理)。 四、报名方式 1、请你们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按要求和程序认真填报报名申请表(可复印)(见附件2),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工作经历、培训经历、主要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 2、学员所在单位及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同意学员参加培训,保证学员能够全日制参加培训课程。 3、两班报名表请于2010年 2月5日前报至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教育培训中心。 4、报名结束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将向录取人员发送录取通知书及报到须知。参加培训人员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 五、其他信息 1、参训人员须携带培训期内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医疗保险复印件; 2、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2张; 3、培训期间请假不得超过3天,请提前安排好个人工作生活; 4、为方便学习,建议参训人员携带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相机。 六、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雅 王玉 张晓彤 电 话:010-84637336转1007/1001 传真报名:010-84632659 信函报名: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教育培训中心,100029 电子邮件报名:sichinfo@yahoo.com.cn 报名申请表请于以下网址下载: 国家文物局:http://www.sach.gov.cn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http://www.cach.org.cn
注: 由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承办的“中日韩合作丝绸之路沿线文物保护修复技术人员培养计划”壁画文物、纺织品文物保护修复技术培训班将继续面向新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河南招生,两个专业分别招生12人,时间均为4个月(预计2010年8月-12月进行),请以上六省、自治区文博单位派遣人员参加培训时参考此信息,合理安排报名。该培训通知将另行发送。
附件1:2010年度博物馆藏品保护与修复技术中长期专题培训课程信息表 附件2:报名申请表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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