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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工作会议的通知
[2009-11-19]

文物督函〔2009〕13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计划单列市文物局(文化局)、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监管与执法督察工作,我局定于12月4日至5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全国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国家文物局局领导;公安部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中央有关部委代表;部分地方公安机关刑侦、消防部门负责人(另行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主要负责同志各1人;各省文物执法处(安全处)负责人各1人(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为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负责同志);计划单列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各1人。

  二、会议主题

  总结近年来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分析当前形势与突出问题,明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与重点,与公安部共同动员、部署“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请北京、内蒙古、浙江、河南、湖北5省市准备大会发言材料(发言时间限15分钟)。

  三、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12月3日下午报到,4日正式会议,5日赴巩义实地参观考察,6日上午疏散。

  会议地点:黄河迎宾馆(河南省郑州市迎宾路1号)

  四、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食宿由会议承担,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人员请于11月23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国家文物局督察司。

  联系人及电话:国家文物局督察司  郑丽娜、王大新

  010—59881618,010—59881656(传真)

  河南省文物局安全处  王向杰、马军旗

  0371—63858168,0371—63850606(传真)

  13663857660(王向杰),13526828118(马军旗)

  电子邮箱:wdx1998@163.com

  黄河迎宾馆总机电话:0371—66778888

 

  附件:全国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工作会议报名表

 


                              国家文物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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