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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霁翔局长在2004年全国文物保护科技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开创文物保护科技工作新局面(2004.9.24)
[2004-10-25]

同志们:
  新中国成立55年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在国家制定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要时刻,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今天,我们聚集一堂,在首都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文物保护科技工作会议。
  首先,我谨代表国家文物局,向一贯重视文物保护事业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全体会议代表和辛勤工作的文物科技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回顾建国以来文物科技工作取得的成就与经验,遵循国家文物保护事业和科技发展的总体要求,确定文物科技发展思路和中长期发展规划,部署“十五”末至“十一五”期间的工作,开创文物科技工作新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文物保护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一、建国以来文物保护科技工作的回顾
  新中国成立以来,文物科技不断进步,已经初步建立了一批科研机构,形成了专门队伍和有效运行机制,完成了许多具有重要影响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项目,为文物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建国初期,根据国家建设和文物保护的需要,文物科技工作者继承和发展传统保护修复技术,抢救了大批有价值的文物。三门峡库区文物调查与抢救、山西芮城永乐宫搬迁、陕西汉中十三品石刻搬迁和唐墓壁画揭取与保护等,都是十分成功的范例。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国家制定了“1963—1972年文物保护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成立了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各地文博单位也相继建立了文物保护实验室,同时积极开展文物科技的国际交流。一批老一辈的科技专家投身文物保护事业,为文物科技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系列重大的考古新发现极大地促进了文物科技工作。1972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发掘与出土文物的保护,首次集中全国最高水平的考古与科技专家联合攻关,攻克了许多科技难题,完成了对帛画、简牍、丝织品、漆器的提取和保护,成为当时全国文物工作中的一大亮点。
  改革开放,迎来科学的春天,文物科技工作突飞猛进。特别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以来,国家加强了宏观管理,加大了经费投入,文物科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快速发展。 国家文物局1996年专门设立科技教育处,后来又发布了科技成果应用指南,编制了文物科技“十五”规划。2003年,为进一步适应文物科技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专门设立了科技信息处。同时,地方文物部门也加强了文物科技的管理和投入。
  建国以来,通过继承传统、积极引进、消化吸收、不断壮大,实现了我国文物科技工作的长足发展,文物工作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
  (一)建立了一批文物保护的研究机构和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研究院、中国文物研究所、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敦煌研究院、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上海博物馆、南京博物院、湖北省博物馆等研究机构,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兰州大学、吉林大学、东南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西北大学、南开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高等院校,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
  (二)文物科技法规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投入加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文物科技做出明确规定。国家文物局依法颁布了《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励办法(试行)》、《文物保护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规章。设立了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为文物科技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证。最近,又发布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指南(2004-2005)》,积极推动了科研、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
  科研经费投入逐年增长。“九五”期间,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科研的经费由“八五”期间的每年30万元增加到2000年的450万元;“十五”期间继续增加到2004年的900万元。
  (三)文物科技进步显著,科技成果成为文物保护事业的重要支撑
  广大文物科技工作者勇于实践,刻苦攻关,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科研成果,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大批文物科技成果中,有8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118项获得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科技进步奖、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
  1、现代科技的引进和应用,拓展了文物科学研究领域。元素成分分析技术,碳十四、热释光等测年技术,电阻率法、电磁法和卫星定位等现代勘测技术,为文物本体、考古勘探等研究提供了新手段。
  2、馆藏文物保存、修复技术取得了重要进步。在秦始皇陵铜车马修复、秦俑彩绘保护、法门寺出土丝织品保护、饱水简牍和漆木器脱水保护、纸质文物保护、出土铁器脱盐保护等方面,现代科技都发挥了突出的作用。
  3、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科技水平不断提高。西藏布达拉宫保护工程,敦煌石窟保护和壁画修复,蓟县独乐寺维修工程,三峡工程文物保护规划研究与实施等,特别是近年来,在大型遗址保护中进一步探索将考古、规划、环境、地质、化学、物理等多种科学和技术综合运用,取得了重要成果。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研究制订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标志着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开始走向成熟。
  4、博物馆注重引进和合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博物馆建设与各项业务活动的科技含量不断增加,有效提升了藏品保护、陈列展示、信息传播和社会服务的整体水平。“九五”以来新建的上海博物馆、中国科技馆、南京博物院艺术陈列馆等,设施先进,管理科学,功能完善,成果丰硕,备受社会关注。今年“5.18”国际博物馆日,在中国农业博物馆举办的博物馆技术与相关产品博览会,是一次很好的检阅。
  5、科技手段在文物安全防范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利用科学技术加强防范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效果。1994年以来,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沈阳故宫博物院等30多个单位,借助技术防范设施,抓获了盗窃犯罪分子,保护了文物。
  6、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各地文博单位的数字化、信息化工作相继开展,藏品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得到使用,国家科技专项 “中国珍贵文物数据库” 顺利完成,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试点目标基本实现,一批文博网站先后开通,中国文化遗产展示中心(中国数字博物馆)立项工作业已启动。
  (四)文物保护科技体系不断完善
  随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文物科技体制改革也已启动。中国文物研究所作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已初步完成改革,正在向文物科技发展的中心平台迈进。各有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正在形成一批区域性、专题性的科技中心,有效地发挥着科技支撑和辐射、带动作用。以国家力量为主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文物科技发展新格局正在形成。
  (五)国际合作交流加强,范围进一步拓展
  迄今为止,我国已经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欧美、日本、柬埔寨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文物科技合作。通过交流,不仅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推动了我国文物科技的进步,也向世界展示了我国的文物科技成就,扩大了国际影响。
  回顾建国以来,特别是最近十年来的文物科技工作,我们有以下五点体会:
  第一,落实科教兴国战略,贯彻文物工作方针,是推动文物科技健康发展的前提;
  第二,坚持现代科技与传统技艺相结合,重视和组织多学科联合攻关,是文物科技取得重要成果的动力;
  第三,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科技投入,是文物科技获得较快进步的基础;
  第四,实施制度创新,形成“开放、竞争、流动、协调”的运行机制,是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创新能力的根本保障;
  第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是文物科技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提高认识,进一步重视科技工作
  我国文物科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令人振奋的成绩,但面对当代科技发展和文物保护领域出现的新趋势,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与国内其他行业的发展水平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技意识普遍淡薄,科技进步相对缓慢
  在文物的调查、发掘、保护、研究、展示和传播中,存在忽视科学技术合理运用的倾向;一些实用技术仅停留在一般性应用层面,缺少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的引进和利用更是滞后,文物科技的发展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文物事业的需求。
  (二)基础研究不足,发展战略研究不够,规划工作滞后
  考古学理论方法与文化遗产保护基础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相关学科建设推进缓慢。基础性研究、理论性课题的申报、立项严重不足;在配合、参与国家重大项目方面,缺乏全局性、主动性和竞争意识。长期以来,对文物科技的理解比较狭窄,缺乏战略意识和规划意识,难以确定重点领域、优先主题和凝练重大专项。
  (三)科研基础条件薄弱,专业人才匮乏
  科技研发、推广的机构总量不足,全国仅有十多个成规模的文物保护科研实验室,而且存在布局不尽合理,技术力量分散,先进设备缺乏,资源利用率低,管理机制落后等问题。科技队伍薄弱,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学术带头人和高层次、高水平的研究人员特别匮乏。
  (四)应用技术的研发与推广明显滞后
  文物保护技术主要是应用技术,用以解决实际问题。目前困扰文物调查、发掘、维修、展示、管理的许多关键问题,仍未能寻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法。而已有的有限成果由于诸多原因,得不到有效推广利用。如漆木器的脱水保护技术基本成熟,可以推广运用,但实际上,有的单位大量漆木器浸泡在水中已达50年之久。
  (五)文物科技投入不足
  中央财政用于文物科研的专项经费近几年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各地明显滞后,目前只有两个省设立了科研专项经费。相对于文物保护的需求,特别是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上述差距反映了文物科技方面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一是适应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律的科技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体制、机制等方面还存在阻碍文物科技发展的因素,制约了文物科技的进步,影响了文物事业的发展。
  二是从事高水平创新工作的理念尚未树立,整体创新能力还不够强。尤其是具有原创性成果不多,关键技术创新成果不多,重大的集成技术成果不多,能够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的成果更少。在推动学科交叉、更新与结构调整,整合各研究机构的内外优势,选择重点创新领域、创新方向和组织实施重大创新项目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是科技管理滞后。绝大部分省、区、市没有专门的科技管理职能部门,甚至没有专人负责。科技标准和评价体系不健全,重复立项、不按时结项或草率结项等现象时有发生。激励、奖励机制尚待完善。
  四是在人才的队伍结构、有序流动、组织优化机制等方面,亟待进一步完善。优秀的创新人才、管理型人才和基础型科研人员,都需要进一步加大引进、培养和组织的力度,特别是要努力完善梯队建设,锻炼和培养学术带头人。
  五是对科技工作重要性认识严重不足,这是最重要的一点。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在文物保护行业仍存在着认识上的较大差距。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科技进步成为增强综合国力的决定因素。我国进入新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党中央、国务院将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摆到突出的战略位置。文物保护事业必须顺应时代要求,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利用科学技术获取前进的动力。
  从历史上看,人们对知识、科技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从16世纪培根 “知识就是力量”的论断,19世纪马克思“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思想,到1988年邓小平同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论,以及联合国1996年提出的“知识经济”概念,表明人类对科学技术重要性的认识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凡是善于运用第一生产力的行业、部门,发展的就好一些,快一些,凡是不注重运用第一生产力的行业、部门,发展的就差一些,慢一些。新闻出版业借助激光照排新技术加速了信息与知识传播,并形成了庞大的产业;广电部门依靠卫星通讯这一现代科技手段,在两年时间内,实现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图书馆引进信息技术,解放了人工查询等繁琐工作的束缚,引发了数字图书馆的构建;文博单位配备安全防范系统,提高了文物安全管理效能;水下考古、航空考古、沙漠考古等扩展了文物工作的领域,都是借鉴和运用相关科学技术的结果。
  科技进步与创新是文物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新技术革命与经济全球化,给我国的科技进步带来全新的机遇与挑战,也为文物保护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科技支持。我们一定要以长远的眼光,从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深刻认识科学技术对文物保护事业的巨大促进作用。一方面要加强科学思想的培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通过努力学习,增强科学意识,形成科学的精神、科学的理念和科学的态度,运用科学方法促进科学技术同文物保护更加广泛、深入的结合,推动文物保护的科技进步与创新,最终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另一方面,在技术层面上,要更加注重开发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工作的科技含量。
  三、明确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推进科技进步,建立和完善文物保护的科技支撑体系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准确把握世界发展趋势,总结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经验,与时俱进,对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文物科技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全面促进文物事业的发展,是时代对文物科技工作的迫切要求。
  今后一个时期文物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文物工作方针和科技工作方针,实现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以科技进步支撑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今后一个时期文物科技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遵循国家科技发展和文物保护的总体思路,明确文物科技主攻方向,以解决重大战略性和瓶颈问题为突破口,跟踪现代科技发展前沿,加大实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优化科研力量布局,构筑行业创新体系,开创文物保护的新局面。
  今后一个时期文物科技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运用高新技术开展文物科学调查,全面掌握文物资源状况
  在建立科学规范的文物调查评估登记体系的前提下,进行文物资源的科学调查,全面、系统地掌握资源总体状况,为文物保护奠定科学有据的工作基础。采用空间探测、水下考古调查等高新技术手段,拓展文物调查范围,提高调查效率。推进碳十四、热释光等现代分析检测技术的应用,加强文物测年和真伪鉴别技术的研究。利用信息技术,深入开展科学化、规范化的文物建档登记工作。
  2、开展重大文化遗产地的综合保护研究,提高遗产地的整体保护水平
  对于面临盗掘破坏和城镇化建设的影响、反映中华文明起源与鼎盛时期的重要文化遗产地,特别是世界文化遗产和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抓紧开展保护理念与途径、综合保护规划等基础研究, 实施综合保护示范项目,为实现整体性抢救保护提供有效对策。针对文化遗产地监测及安全预警等突出问题,以安全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实施动态管理与监测系统工程,提高预防风险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加强文物保存与修复的基础研究,实施关键技术攻关
  开展科学保存修复理论研究。通过现代尖端无损微损分析技术、材料科学和环境科学的应用研究,解决文物保存与修复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重大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中,运用文物科技基础研究的新成果,积极应用高新技术,改进适用的传统技术,加强文物保护的原创技术和集成技术攻关。在古建筑的木材保护、石质文物防风化、大型饱水木漆器保护、纺织品的保护、金属特别是铁质文物保护、土遗址保护、壁画岩画保护、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控制、考古发掘现场出土文物的提取保护和实验室保护等方面,力求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一批具有广泛推广价值的共性技术。
  4、利用信息技术和现代传播技术,发展博物馆文化,增强国民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知
  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传播技术,拓展博物馆现代化建设理念,提高文物展示和传播水平,推动博物馆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发挥博物馆的文物保护、研究和社会教育作用,强化博物馆在构建学习型社会和消除信息鸿沟方面的重要地位。为使博物馆文化得到进一步延伸,在文物信息资源数字化的基础上,开展文物虚拟现实技术研究,实施中国文化遗产展示中心项目。
  5、构筑文物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营造文物科技发展良好环境
  按照《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初步建成适应文物科技创新和事业发展的科技基础条件支撑环境;形成以共享机制为核心的管理体制,与平台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科研机构体系。整合以中国文物研究所为代表的国家级文物科研机构、地方文物科研单位和有关高等院校的科研基础资源,建设一批行业重点科研基地;加强文物科技信息服务能力,建立文物科技数据资源库、文献库,为广大文物科研人员提供更加开放、高度共享的科技资源。
  6、完善行业标准体系
  通过开展技术标准研究和标准化工作,不断完善文物保护标准体系,实现文物保护、研究、利用和管理等方面的质量与安全的技术控制。争取在明年年初,依托中国文物研究所及有关科研机构,完成文物保护行业专业标准化委员会的组建,启动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用标准的制定工作。遵循稳步发展、分步实施、急用先行的原则,首先开展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文物调查与考古发掘、博物馆、信息化等五个方面的一批相关标准制定工作。
  7、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是文物保护科技工作的关键环节。要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的评价办法,逐步建立科技成果的准入制度。要把宣传推广工作和成果的鉴定、结项、评奖结合起来,开展有关成果评价的学术研讨活动,通报重要成果的有关情况,促进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快促进科技成果应用的产业化步伐。要在现有成果基础上,以漆木器脱水保护为突破,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先试点、后推广,先局部、后整体,探索有利于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模式。
  在明确上述主要任务的基础上,当前需要抓紧做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规划编制工作。
  制定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世界科技发展新趋势和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按照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前期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战略研究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总结和提炼,完成历史文化遗产领域科学和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的编制,同时要开展文物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国家文物局已委托中国文物研究所牵头,联合有关地方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这项工作,希望大家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本次会议印发了规划纲要草案,殷切期望与会代表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各地文物行政部门也要按照《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尽快制定区域文物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
  二是凝炼重大专项。
  重大科技专项以解决文物保护的战略性和瓶颈问题为目标,具有局部带动整体的作用。凝炼重大科技专项,既是前期战略研究工作的深入和细化,又是规划纲要编制的重要基础,也是国家制定科技计划和国家文物局组织实施的重要依据。各地文物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已实施的科研项目、已取得的科技成果基础上,突出重点,总结经验,抓紧做好重大科技专项的立项研究。
  目前我们面临的诸多难题,如应县木塔的保护、大运河遗迹的保护,以及有机质地、铁质文物的保护等,都涉及很多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需要组织多学科力量开展研究。要先做好项目的选题、方案的顶层设计和队伍组织。
  三是抓紧重点科技任务的落实。
  目前,一些重大专项和课题的实施已进入攻坚阶段,如正在开展的“文物保护技术与中华文明探源预研究”、“湖南简牍保护”、“馆藏文物腐蚀损失调查”、“文物调查及数据库建设试点”等重点项目,以及即将开展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有关单位和地方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部署的各项工作一抓到底,真正抓出成效。此外,各地文物部门要继续加大对文物科技专项和课题的管理力度,做好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四、坚持创新,加强保障
  (一)树立创新意识,开展创新实践
  科技的本质就是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事业要发展,就必须坚持和实践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
  理论创新,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指导思想的创新。党的指导思想经历了日趋完善和丰富的过程,仍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文物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同样不是教条,只有与时俱进,才能富有针对性和活力。二是文物科技自身的理论创新。作为文物科技工作者,更应注重从战略的高度理解理论创新的意义,引导和鼓励文物保护理论的创新。特别要敏锐把握学科前沿和行业需求,不断拓宽研究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说,学科的前沿也就是时代的前沿,现实的前沿。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直面国内外形势发展的新趋势和新问题,作出科学的理论回应。
  体制创新。目前,文物科技体制改革处在起步阶段,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体制创新步伐,建立起充满活力的文物科技体制。这个体制,应该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促进文物事业发展的体制,是具有科学决策机制、良好激励机制和有效管理机制的体制,是能够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体制。其中最关键的是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文物保护事业的需求,更好地解决文物科技与文物事业发展脱节、资源配置不合理、效率较低、人员流失和队伍不稳定等问题,调动广大文物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改善他们的待遇,使他们在文物科技主战场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科技创新。科学技术是人类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无论在什么领域,只要重视科技创新,事业就能进步,综合实力就会增强。科技创新是文物科技发展的必然要求。应突破传统观念,要与高新技术结合,要有创新意识。文物科技工作者是文物保护领域推进科技创新的主体,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当好科技创新的表率。同时,各级领导要从文物科技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为本部门本地区的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完善管理,优化发展环境
  国家文物局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措施,加大对科技工作的管理力度。
  一是从基础抓起,加强立项的科学性。在课题管理方面,依靠专家学者、行政管理部门和科研课题承担单位,完善课题的招标、阶段检查、中期评估、随时抽查、结项验收等工作,努力实现动态跟踪和绩效管理。特别是在课题实施中,要注重课题管理的规范化、实施的程序化、研究的科学化、评价的民主化,以及在保障知识产权前提下的课题信息公开化。二是大力开展评先奖优,鼓励创新。今年,第一届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已经评出,这是国家对多年来从事文物科学技术工作,在文物科研方面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其他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国家文物局将进一步完善评奖制度,继续开展评奖工作。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设有科技管理机构的,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尚未设立机构的,应做到专人负责,把科技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帮助基层科技机构和人员解决实际问题。要建立包括各地和各类科技成果的科技信息及相关动态数据库,使文物科技项目、科研课题的申报和管理更加公开透明,成果推广更加方便易行。
  (三)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加强队伍建设
  科技发展,以人为本。要完善相关政策,把培养和造就优秀人才,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作为科技工作的首要目标,逐步建立适应文物科技发展的层次清晰、梯队合理的人才体系。争取在未来十年到二十年,培养出若干在中国甚至在世界有影响的科技专家。
  要寻求多种途径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模式,一是通过科技项目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二是与高等院校紧密合作,争取开设更多的文物科技专业,通过学历教育造就人才;三是通过加强在职培训,提高文物保护从业人员的科技实践能力和研究水平;四是与国家级相关科研院所,以及国际知名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建立交流互访制度,提升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档次。
  (四)切实加大文物科技的经费投入
  首先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文物科技工作给予经费倾斜。其次要善于多途径拓展经费来源,如通过抓保护项目中关键技术的应用,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在某些高新技术的开发方面,吸纳社会资金和社会研究力量;运用专利技术、成熟技术的推广,获取研究经费,实现滚动式发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文物保护的科技知识
  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文物科技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树立文物保护科学意识,弘扬科学精神和创新精神,形成创新氛围。
  一要做好领导的宣传,这是关键;只有领导从思想上树立科学保护文物的意识,才有可能重视文物的科学保护。二要做好文物科技人员的宣传,这是重点;只有科技人员的责任感增强,才有可能迸发出创造力,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三要做好群众的宣传,这是基础;只有群众的文物科技意识提高了,科学技术的研究、应用才有不竭的源泉。
  (六)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学术团体的作用,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文物科技是公益型事业,除了主要依靠国家的力量外,还要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学术团体和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增强社会参与性。科技项目的设立、实施、验收以及管理全过程,可以邀请他们参与咨询、评议、监督,提高科学性。
  同志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文物科技工作者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让我们团结进取,奋发努力,不断创新,力争取得更大的进步,创造出新的业绩,为文物保护的崇高事业,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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