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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开展《文物处罚案卷选编》编辑工作
[2008-05-30]

   为加快落实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文物行政执法水平和文物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于2008年5月28日- 29日,在杭召开了《文物处罚案卷选编》编辑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由杭州市文物监察支队负责编辑的案卷,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文物监察机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会参加。

  至目前,浙江省已有90%的地区成立了文物执法监察机构,他们在文物执法巡查,文保单位安全检查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依法保护文物的工作力度,但是,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在大部分地区尚未起步。各地普遍希望通过学习规范性案卷的制作,掌握文物案件办案的要领与技巧,加快提高文物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和适用法律的水平,以此扎实推动文物依法行政的成效与成果。为此,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联合杭州市文物监察支队于2008年4月开始启动了《文物处罚案卷选编》的编辑工作。根据工作计划与要求,编辑《文物处罚案卷选编》将基于普遍实用性、简明操作性、规范指导性的要求,根据我省文物保护的情况,选择一些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行政处罚案件,经重新加工修改,编辑成册。具体编辑任务由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与杭州市文物监察支队分别承担,在组织专门机构人员讨论与专家审定的基础上,印制成册,作为今明两年全省文物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的主要教材。(浙江文物网 侯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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