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7日,浙江省文物执法监察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浙江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鲍贤伦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省文物局文物处处长吴志强、综合处副处长郑建华、省文物鉴定中心主任柴眩华和来自全省各市、县(市、区)文物执法监察机构12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鲍贤伦局长对近年来全省文物执法监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通过参加会议的代表,向全省奋斗在文物执法监察岗位一线的同志表示慰问!向获得表彰的文物监察工作成绩显著单位表示祝贺!鲍局长从充分认识文物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作用、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做好文物执法监察工作和建立高效、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三个方面做了重要讲话。他说:文物执法监察是文物工作依法行政、文物行政执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文物行政执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我省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重大转变与发展;各地文物执法监察机构要根据文物行政部门的职权分解,制定相应的工作责任制,承担起相应的文物执法监察工作,并按《浙江省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制督查办法》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查;要建立省、市、县文物执法监察机构联动机制,文物执法监察机构与文物业务部门的相互配合机制以及与公安、规划、土地、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情况互通机制。鲍贤伦局长要求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在取得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要按照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文物法》为准绳,在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规范开展文物执法巡查,加大对文物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打造执法公正、监督有力、纪律严明、团结和谐、开拓进取的我省文物执法监察队伍,为切实保护好文化遗产,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发展而努力工作。
省文物监察总队队长吕可平对今年全省文物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了总结。今年我省的文物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89个具有文物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中,经地方编委批准明确职能并增挂文物执法监察机构牌子的单位已有72家,达 81%,省、市、县三级文物执法监察网络已初步形成。省文物局主办、省文物监察总队承办了三期全省性文物执法监察人员培训班。同时,省文物监察总队开展了全省性文物行政执法巡查与案件指导、督办工作,已完成了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当地国有收藏单位巡查一遍的工作任务。全省各地文物执法监察机构按照省文物局印发的《浙江省文物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办法》、《浙江省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制督查办法》积极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工作,并加大了对文物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省文物执法监察机构共出动5000余人次,检查各地文博单位2000余家,查处文物违法行为100余起,作出行政处罚35起。2008年要开展的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尚未落实文物执法监察机构的地区加快执法机构建设,在年内全面完成全省各地文物执法监察队伍的组建工作和继续办好2008年度全省文物执法监察人员培训。二是严格按照《浙江省文物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办法》,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大力开展文物行政巡查工作。三是继续加大对文物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省、市文物执法监察机构对各地查处各类文物违法案件的指导、督办工作。四是按照《浙江省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制督查办法》,对全省各级文物执法监察机构的执法情况进行考核。
会议对全省23家文物执法监察机构进行了表彰;对35家已挂牌的文物执法监察机构配发了文物执法设备;各地代表进行了文物执法监察工作情况交流。省文物监察总队书记、副队长侯小玉对大会作了小结。(浙江文物网 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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