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丽水市文物监察支队展开了辖区内文保单位的安全专项巡查工作。
12月21日上午,文物执法人员在巡查至国家级文保单位通济堰时,发现在丽水至松阳的公路边堰头村口正在建造一座停车场管理用房(占地面积约20平方),该停车场管理用房在通济堰的保护范围内:距文昌阁以北150米、离通济堰主渠道约2米处。经执法人员调查,该管理用房属堰头村委建造,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擅自建造。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勘查笔录,并向堰头村村委下发了停工通知书,要求在取得合法手续之前不得继续施工,并告知文物执法人员将对此进行不定期巡查监督。
文物监察支队随后就该事件向碧湖镇行政执法中队和莲都区文保所进行了通报。(浙江文物网 丽水市文物监察支队 刘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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