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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文物法制及培训工作
[2007-10-29]

  10月22日,全省文物法制工作会议暨2007年全省文物法制培训班在苏州举行。会议总结江苏省文物局成立以来依法保护文化遗产情况,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文物法制工作任务。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董保华到会做专题报告,江苏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王慧芬做工作报告,苏州市副市长朱永新等出席会议。

  会上,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董保华作了题为《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的专题报告。董保华副局长站在领导和组织全国文物法制建设的高度,结合三年来全国文物行政执法专项督察活动,从文物行政执法的背景、法制建设、执法督查等方面,全面剖析了近年来我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着重介绍了在执法工作中的经验和成果。

  董保华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加强培训、提高水平。同时,要通过严肃公正的执法,进一步体现法律的尊严,树立法制政府的形象。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保护文化遗产,使保护的成果有利于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为此,董保华提出“三个坚持”:坚持严格执法,坚持公正执法,坚持和谐执法。提倡“四个过程”:学习宣传的过程,调查研究的过程,解决问题的过程,提高水平的过程。要看到“五个成效”:领导重视,社会参与,工作加强,事业发展,群众满意。

  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王慧芬在大会报告中总结了全省文物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分析了当前我省文物法制工作的主要问题,部署了下一步我省文物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王慧芬指出,省文物局成立三年来,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查处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三年来共对25起文物违法案件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70万元,保护可移动文物1300多件,不可移动文物1120多处。同时,文物法制培训工作成效显著,三年来,共举办各级各类文物法制培训班42期,培训对象3000多人次,投入经费200多万元。在此基础上,文物执法机构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文物执法制度逐步完善、保护文化遗产宣传力度不断加大。

  王慧芬要求,全省文物系统广大干部群众,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战略部署,高度重视文物执法机构建设,切实推行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强化执法责任制和制度建设,继续加大文物法制培训力度,为依法保护我省文化遗产,建设文化江苏、和谐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次会议为期四天,会上表彰了在全省文物法制培训评比中获“优秀组织奖”的苏州市文物局、常州市文广新局、扬州市文物局等三家单位和淮安、徐州、镇江、连云港等四家“组织奖”获奖单位;宣读了省文物局、省公安厅对近年来12起重大文物案件的奖励决定;听取了江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当前我省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及推行执法责任制等问题的阐述和省文物局法规处(执法督察处)关于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的报告;开展了文物法制工作经验交流;观摩了全省文物法制成果展;考察了苏州市博物馆、苏州山塘历史街区等文博单位。省文物局及全省各市、县、区文化、文物局约16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江苏文化网 蔡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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