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文物行政部门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培训要求,省文物监察总队于2007年8月28日至9月14日,在温州乐清、金华东阳、绍兴分别承办了三期2007年度全省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至此,培训班工作已圆满结束。全省各市、县(市、区)文物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执法人员及部分地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约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在内容安排上为体现按需施教,夯实执法基础知识,掌握并提高文物行政执法方法与技能等要求,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具体安排了文物行政执法巡查工作要点、规范填写巡查记录、规范制作行政处罚案卷、违法行为现场执法处置应变能力等课目,还尝试安排了违法行为现场勘查图的绘图基础知识与方法、识别物证(可移动文物)规范填写证据保存清单等讲课内容。讲课针对性强,重点突出,内容翔实、新颖,有操作性和实用性。
通过一系列学习,学员们对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对我省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学员们反映,此次培训班非常务实,学到了不少执法技能,有助于现场操作,大家表示,把此次学习精神和学到的业务技能带回到各自工作岗位中去,为今后我省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本次培训全部由省文物监察总队的同志担纲教学任务,总队领导积极带头,其他同志踊跃参加,大家用了很多时间收集讲课资料,撰写讲课提纲,编制讲课课件,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多次修改讲课内容。从准备讲课稿到走上讲台,同志们经历了一次学习提高的锻炼机会,对自身的业务修养也是获益匪浅。
培训班期间,全体学员均通过了文物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的考试。(浙江文物网 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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