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好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的要求,江苏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公安厅于今年8月在全省开展了“文物行政执法检查月”活动,对全省13个省辖市开展了为期两周的文物行政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文化(文物)、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情况。检查组检查了各市文物行政部门落实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各项文物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公开承诺等依法行政向社会公示的情况,文物法制培训情况,文物行政执法的案卷以及各项管理台帐等。省文物局联合有关厅局下发的《关于联合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试行)》、《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加强文化遗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贯彻落实也是检查组检查的内容之一。检查组具体检查了各市博物馆的安防及库房管理,对管理制度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在每市抽查了一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一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实地检查了“四有”建设情况。
对于本次检查,省文物局事先作了周密部署,有针对性地制订了一系列调查表,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先行自查并整改,各市也作了认真准备。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听取了各市的汇报,并按照通知要求全方位地检查了各项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各个疑点进行了调查了解。通过检查,各市充分展示了各自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部分地区也暴露出执法工作滞后,执法不严,案件查处较少,执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与各市文物行政部门交换了意见,在对成绩给予肯定的同时,将检查时发现的主要问题作了及时反馈。
开展文物行政执法检查是促进文物部门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通过本次检查,各市文物行政部门总结了过去,查找了工作还存在的问题,提高了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找准了改进工作的方向。下一步,省文物局将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各市现行行之有效的执法经验将在全省推广。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省文物局将有针对性地通知有关各市及时整改。(江苏省文物局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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