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闻速递






政务信息:领导讲话 | 通知公告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服务信息:办事指南 | 资料下载 | 资料信息 | 文博链接 | 新闻速递
互动交流:局长信箱 | 网上调查 | 在线访谈 | 留 言 板 司局子站:预算财务 | 考古发掘 | 科技平台 | 执法督查 | 党建工作
首页 > 服务信息 > 新闻速递 > 执法督查 > 详细信息
   [高级搜索]
浙江省平阳开展全县文保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
[2007-07-23]

  日前,平阳文广新局和县公安局联合对全县文保单位开展半年度消防安全大检查。

  今年入春以来,气温持续偏高,形成了干燥易燃的恶劣气候,对耐火系数较低的木构建筑以及在蜡炉、香火长期熏蒸下的宗教场所,更是面临严峻的考验。为全面掌握平阳县县级以上文保单位特别是古建筑及宗教场所文保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平阳文广新局与县公安局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消防安全巡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在保护范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2、生活、生产用火不规范;3、电线未做穿管处理;4、灭火器、消防设施配置不达标准;5、在重点要害场所未设置禁止烟火标志;6、部分文保单位消防通道狭窄,大型消防车辆无法进入。针对消防不达标的单位下发了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监督限期整改。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消防安全历来就是我馆常抓不懈的首要大事。每年两次对文保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与文保单位所在地乡镇政府、所有者签订《文物安全保护管理责任书》,建立业余消防小组4处、业余文保员56名,申报经费配置消防设施,从经费、人员、制度上为文保单位安全防护筑起一道道“防火墙”。(浙江文物网 罗祖雄)


版权所有 © 国家文物局   京ICP备05069028号
网站管理:中国文物信息咨 询中心 联系电话:86-10-8463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