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精神,结合年初工作计划,近日,富阳市文物监察大队专门组织了执法巡查组,在文广新局领导的带领和市文物馆同志的配合下,对境内省、(县)市级文保单位共计39处进行了逐个巡查,并对每一处文保单位做了详细的巡查记录。
在巡查中发现,一些古建筑类的文保单位,由于年代久远,出现自然腐烂、木结构被白蚁蛀蚀等情况,由于资金有限,尚未得到及时修缮和保护;有的文保单位内堆放杂物及柴草,对于在巡查中发现问题,执法人员向有关单位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浙江文物网 富阳市文物监察大队 蒋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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