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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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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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市文化(文物)局相继出台了《行政执法行为及岗位职责分解》、《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印发各单位执行。 行政执法责任制既是一项法律制度,也是一项规范政府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强制性综合制度。从2005年10月起,南京市文化(文物)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在南京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重点围绕加强全市文化(文物)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建设,先后正式出台了《依法行政考核任务分解》、《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等15项制度,初步形成了全市文化(文物)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保障体系。 一年多来,南京市文化(文物)局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制度的规定积极实践,各级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很大提高,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实效。(江苏省文物局 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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