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挖了个1米深的大坑,获刑10年。因为这个坑挖在了不能动土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沙铜官窑遗址内。7月21日,望城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盗掘古文化遗址案,被告人蔡海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文物耗子”凌晨打洞
今年1月29日晚,“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范围内的瓦渣坪一片黑暗,晚11时左右,当地居民蔡海波选准一处地方后,用农用耙头、簸箕等工具,动手挖掘文物。到次日凌晨4时左右,挖出个1米多深的大坑,一无所获。蔡海波心有不甘,1月30日晚11时许又窜至该地点继续挖掘,同样一无所获。3月7日,该县公安局将其捕获,经侦查后,以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向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从轻处罚获刑10年
7月21日,望城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海波盗掘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蔡海波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据了解,今年以来,望城县法院已审判同类犯罪案件4件。目前,望城县成立了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并组建了一支遗址保安队伍,负责对遗址区进行巡逻保护,遗址保护有望进一步加强。 (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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